为了加强城市供水管理,保障城市生活、生产和其他用水需求及城市供水安全,维护城市供水企业和城市供水用户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城市供水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市住建局代市政府起草了《枣庄市城市供水办法(征求意见稿)》。为了提高规章制定的科学性与民主性,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zzsfzb@163.com。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枣庄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地址:枣庄市光明大道2621号市政大厦540室,邮编:2778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枣庄市城市供水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19日。
枣庄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8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