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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枣庄市城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05
  

    为了进一步做好枣庄市城区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依法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市教育局代市政府起草了《枣庄市城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了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科学性与民主性,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   zzsfzb@163.com。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枣庄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地址:枣庄市光明大道2621号市政大厦540室,邮编:2778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5日。


枣庄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8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