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司发〔2020〕35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及时清理不符合上位法特别是有违公平竞争等情形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市司法局会同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组织对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并重点对有违公平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决定修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9件。各相关部门按程序推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修改工作。
宣布废止的规范性文件共3件。宣布废止的规范性文件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现行有效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共44件。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按其载明有效期和施行日期执行。
附件:1.决定修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
2.宣布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3.现行有效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
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枣庄市司法局
法制工作委员会 2020年10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