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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涉及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04
  

枣司发〔202035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及时清理不符合上位法特别是有违公平竞争等情形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市司法局会同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组织对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并重点对有违公平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决定修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9件。各相关部门按程序推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修改工作

宣布废止的规范性文件3件。宣布废止的规范性文件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现行有效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44件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按其载明有效期和施行日期执行。

 

附件:1.决定修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

2.宣布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3.现行有效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

 

 

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枣庄市司法局

法制工作委员会              2020年1030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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