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规定,市政府编制了《枣庄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市委同意,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承办单位对列入决策事项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抓紧组织实施,尽快完成决策草案起草工作,确保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及时出台。
二、列入决策事项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要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未履行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三、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市政府年度工作实际开展情况,及时调整决策目录清单并公布。
附件:枣庄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枣庄市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枣庄市人民政府
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名称 |
完成时间 |
决策承办单位 |
1 |
关于加快全市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
2025年6月 |
市发展改革委 |
2 |
关于推动公益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
2025年6月 |
市民政局 |
3 |
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
2025年8月 |
市发展改革委 |
4 |
枣庄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办法 |
2025年11月 |
市生态环境局 |
抄送:市委有关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监察委, 市法院,市检察院,枣庄军分区战备建设处。 |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3月2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