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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中区司法局设立法律援助中心驻人民检察院工作站
发布时间:2019-08-19
  

  近日,枣庄市中区司法局深入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云、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的意见》、《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办法》以及枣庄市人民检察院、枣庄市司法局《关于设立法律援助中心驻人民检察院工作站的通知》,进一步加强与人民检察院在法律援助领域的工作衔接,设立区法律援助中心驻人民检察院工作站,彰显法律援助法治关怀。

  工作站由45名律师每个工作日轮流驻站值班,主要负责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提供初审法律援助申请、代写法律文书、依法参与办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转交刑事辩护通知、参与化解重大疑难信访案件、开展法制宣传等各项工作。

  驻人民检察院法律援助工作站的设立,进一步维护了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发挥了律师在认罪认罚试点工作中的职能作用,下步工作中,驻站律师将严格履行值班律师工作职责,最大限度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当事人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共享法治建设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