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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听取审议全市"八五"普法决议执行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6-07-01
  

6月29日上午,枣庄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召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市司法局局长刘洪鹏向大会作《关于全市"八五"普法决议执行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报告进行了审议。

报告指出,自2021年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作出《关于在全市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狠抓组织领导、机制建设、督导考核和队伍建设四项措施,"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有效落实,"两单两函两书一评查"制度获上级肯定;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普及、"法律六进"、"谁执法谁普法"、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五条主线为重点,建成龙潭民法典主题公园等地标性阵地,打造"枣小法""枣小治"普法动漫形象,推进"非遗+普法","法律明白人"培养等经验在全国作典型交流;坚持高质量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助推枣庄成功创建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实施"1+2+N+X"法治乡村行动,培养"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1.2万名,为乡村振兴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报告同时客观分析了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个别部门重视不够均衡、普法投入与新媒体现实需求尚有差距、鲁南及红色法治文化挖掘需进一步深化等短板弱项。

关于下一步工作,报告提出将不断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统筹调度、各部门分工负责的全域"大普法"格局,重点在压实普法责任、服务中心大局、创新法治文化建设、深化基层治理四个方面持续发力,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订单式""靶向式"精准普法,打造具有鲁南特色的枣庄普法品牌,把普法融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全过程,推动"九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档升级,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充分肯定了全市"八五"普法工作取得的成效,并就进一步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健全完善普法工作长效机制、增强普法工作针对性实效性、创新普法方式载体等提出意见建议。

来源:枣庄市普法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