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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选聘第六届枣庄市党政一体法律顾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17
  

健全党政一体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治保障作用,加快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枣庄,结合我市实际,现就选聘第届枣庄市党政一体法律顾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及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选聘25名专职律师担任枣庄市党政一体法律顾问。

二、选聘条件

党政一体法律顾问应当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

(二)受过系统的法律及其他领域专业教育,具有较高的法学专业理论水平和丰富的法律实务工作经验,在所从事的法学教学、法学研究、法律实践等专业领域享有较高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者从事法律教学、研究、法律实务工作5年以上经历;

(四)无刑事犯罪记录,近五年未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行业处分;

(五)熟悉市情、社情、民情,熟悉党委、政府工作规则,热心社会公共事业;

(六)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能够保证履职的时间和精力;

(七)根据工作需要,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同等或类似条件下,中国共产党党员优先。

三、工作职责

党政一体法律顾问承担以下职责:

(一)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市政府重大行政行为的法律论证、合法性审查及法律风险评估,提供法律意见;

(二)地方性法规、党内规范性文件、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研究、论证、审查;

(三)重要、疑难行政应诉、行政复议、仲裁等案件的处理、研究、论证;

(四)重要经济项目、资产处置,及涉及社会稳定的重要事项、重大突发事件的法律论证;

(五)重大经济合同协议、备忘录等的洽谈、审查;

(六)市委、市政府交办或者委托的其他工作事项。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64月17日至23日。

(二)报名方式。可采用线上报名或邮寄报名方式,不受理现场报名。联系地址:枣庄市薛城区武夷山路1379号市司法局611室;邮编:277800;联系电话:0632-3317903;电子邮箱:zzsflgc@zz.shandong.cn;联系人:倪培兴、董志彬

(三)报名要求。报名人员自愿报名,填写《第届枣庄市党政一体法律顾问报名表》(枣庄市司法局官网下载http://ssfj.zaozhuang.gov.cn),及本人身份证、律师执业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研究成果、获得荣誉和其他能够证实符合条件的相关资料复印件或电子扫描版,发送电子邮箱或信函邮寄。

五、选聘程序

(一)资格审核。市司法局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确认,对于材料不全、弄虚作假、隐瞒不良记录等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律取消入选资格。

(二)初步筛选。市司法局按照公平、公正原则,综合考虑报名人员的工作经历、专长领域、学术水平和专业影响程度、工作沟通联系的便捷性等情况,结合总体年龄结构、专业比例、党员比例等情况,对报名人员进行初步筛选,形成拟选聘的初步人选名单。

(三)审核遴选。市司法局将拟选聘的初步人选名单报请市委、市政府审定。

(四)公示聘任。市司法局将拟选聘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第届党政一体法律顾问,颁发聘书、签订法律服务合同。

六、其他事项

(一)参加本次报名的视为同意入选枣庄市法律专家库。市司法局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报名人员中择优同步更新法律专家库。

(二)市党政一体法律顾问的选聘坚持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报名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三)党政一体法律顾问聘期三年。市司法局具体负责法律顾问的考核工作,经考核不合格或发现有其他不符合聘任条件的解除聘任关系,并从法律专家库中择优补充聘任。

(四)党政一体法律顾问工作报酬按照市司法局、市财政局《枣庄市党政一体法律顾问工作报酬支付办法》执行。

附件:第届枣庄市党政一体法律顾问报名表



枣庄市司法局

20264月17


附件:第六届枣庄市党政一体法律顾问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