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司法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
工作报告
2025以来,枣庄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扎实履行“一个统抓、五大职能”,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市、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法治政府、践行“司法惠民”工作中担当履职,敬业奉献,较好地完成了法治政府建设安排的各项任务。
一、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行政能力得到有效提升。一是加强政府立法工作。按照科学、民主、依法立法要求,2025年市政府立法计划共安排立法项目13件,已完成《枣庄市企业技术改造促进条例》《枣庄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环境管理条例》等2部地方性法规的合法性审查和发布工作。发布《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4项,出台《枣庄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枣庄市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办法》,为法治政府建设完善制度框架。二是加强合法性审查工作。充分发挥市政府决策参谋助手作用,对《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协议》等55件政府合同协议进行合法性审查,提出150余条修改意见,为政府依法决策提供法治保障。三是创新行政复议应诉机制。在全省率先建立行政复议官制度,建立“2(行政复议官)+1(行政复议助理员)+1(记录员)”办案团队,全市涉企案件办理期限减少15.52%,在全省行政复议案件评查中有两项指标居全省第1位。四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推广“涉企行政检查平台”,建立全市涉企执法检查“一张网”,全市完成入企检查18674次,入企扫码率和企业满意度100%。
(二)“法治惠民”工作更加便捷高效。一是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择优选取70名律师,建立市级法律援助律师库。聚焦困难群体,开展“法律服务 助老护老”活动,《党建引领绘就法律助老护老“辛”画卷》法律服务工作案例荣获“全省十佳优秀工作案例”。今年以来,全市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670件,为受援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2857万元。理顺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成立枣庄市司法鉴定协会。印发《公证服务金融改革创新防范金融风险的指导意见》,办理金融赋强公证5989件。二是构建“产业体系+法律服务”体系。聚焦我市“6+3”现代产业体系,建立9大产业链和低空经济产业重点企业名录库,整合律师、仲裁员两支专业法治服务队伍,组建10个专业化服务团队。与企业信息资源深度融合,探索“线上+线下”“诉讼+非诉(调解、仲裁)”相结合的立体化纠纷解决路径,构建产业法律服务新生态。三是提升全社会学法用法能力水平。部署“八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出台《枣庄市国家机关“两单两函两书一评查”普法工作制度》,举办宪法宣传周暨“沿着运河去普法”活动。探索“非遗传承+普法宣传”融合新路径,突出青少年群体法治宣传,创新推出“1+1”宣讲模式,覆盖师生超5万人次。
(三)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工作能力显著增强。一是做好特殊人群管控。制订完善相关工作细则,率先编制工作事项清单,积极争取并高质量完成司法部、省厅有关社区矫正改革试点任务3项,全市所有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对象在管在控。二是加大矛盾调解工作力度。建成市、区(市)、镇(街)、村(社区)四级调解组织体系,专业调解组织覆盖率达100%。新增山东省枣庄监狱涉服刑人员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填补全省特殊群体矛盾调处空白。推动台儿庄古城旅游纠纷调委会创新发展,设立全省首个5A级景区内常驻旅游纠纷调解平台,省委依法治省办《法治工作简报》专题刊发并在全省推广。
二、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仍需加力。个别部门对规范涉企专项行动重视不足,问题线索报送不准确、不及时;行政处罚案卷制作不规范,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和制作标准储备不足;“鲁执法”平台应用深度与基层执法需求存在衔接磨合空间。
(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资源供给能力不足。在法治建设整体框架中,公共法律服务是最直接的惠企利民措施,是提升社会各界法治“获得感”的有力抓手。公共法律服务的全面覆盖,受财政资金等因素影响,特别是经费保障的力度与业务开展的需求之间存在一定偏差,对工作开展存在不利影响。
(三)涉外法治建设基础较为薄弱。涉外法治建设刚刚起步,一些新的问题尚需磨合与化解,一些经验和做法还需要总结积累,法治服务外向型经济发展的作用能力还没有充分发挥。一是涉外法治人才储备不足。二是高端涉外法律服务机构落户少。三是涉外法律服务项目偏少。需要全市加强统筹指引,联络有影响力的法治服务机构落户枣庄。
三、2025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强化法治建设组织引领。局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重点任务集中攻坚协调推进会,开展市级学法活动6次,率先完成党政主要负责人专题述法。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会“第一议题”,科学制定《枣庄市司法局党组2025年理论学习计划》,开展局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政治轮训,不断推动理论学习与司法行政实践深度融合。
(二)强化法治督察工作效能。建立年度法治督察制度,今年累计开展法治督察2轮,提出指导性工作建议15个。开展“法治督察与其他监督贯通协调”改革试点,指导市中区建立“法巡联动、双察同驱”工作机制,在全省法治督察试点工作推进会上作典型发言。
(三)强化法治保障机制创新。牵头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建立营商环境法治保障组联络机制,梳理惠企为民实事清单10项,推进法治保障项目7个,出台文件3个。创新探索涉外法治建设路径。开展枣庄—中西非国家涉外法律服务交流活动,印发《“深耕涉外法治资源”十项行动方案》,编制《涉外法治典型案例》,为高水平对外开放筑牢法治根基。
四、2026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高质量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完成法治建设“十五五”规划纲要起草发布工作。统筹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各项工作会议,优化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协作机制,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职责。提升涉外法治建设水平,强化涉外法治要素保障,持续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常态化开展年度法治督察活动,推动法治督察与政治巡察、纪检监察等监督方式贯通协作。
(二)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质量。深入推进“鲁执法”平台全覆盖应用,加强执法能力培训和执法监督,切实提升全市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强化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巩固推广“行政复议官”改革成效,努力减少行政诉讼案件数量。严格执行年度立法计划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抓好涉营商环境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工作,综合运用“小切口”“小快灵”等立法方式制定地方性法规,不断强化政策制度供给。做好市政府重大决策、合同协议的法治审核及区(市)、市直部门相关事项的备案审查工作,持续打造政府“法治围栏”。
(三)创新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合法性审查等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持续开展“法援惠民生”活动,强化司法鉴定“两结合”管理体制,持续拓展优化公证减证便民服务措施,切实增强群众法治获得感。扎实开展司法所综合改革,推进“所所联动”(司法所+律所+基层法律服务所+派出所)机制,推动司法所专职人员配备达标,夯实法治服务的基层基础。认真宣传贯彻落实《法治宣传教育法》,谋划制定“九五”普法规划,着力营造崇尚法治、尊崇法治的社会氛围。
(四)充分发挥维护社会稳定职能作用。加强特殊场所安全管理,常态化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提升矛盾纠纷源头化解能力,出台完善相关工作规则,推动法院、公安、人社等部门建立联调机制,积极培育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新亮点。规范安置帮教全流程管理,构建“闭环管理、动态预警、多方协同”体系。建立社区矫正常态化管控机制,科学评定管理等级,全面提升数字矫正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