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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媒看枣法|“法治网”、《山东人大工作》刊登枣庄法治工作
发布时间:2025-07-08
  

“法治网”刊登《枣庄:让数字法治唤醒农村“沉睡资产”》

日前,“法治网”以《枣庄:让数字法治唤醒农村“沉睡资产”》为题,宣传枣庄市创建“农农e链”数字化农村产权流转融资信息服务平台,通过创新“数字凭证+资产锁定+法治保障”三位一体机制,为激活农村要素资源提供了全流程法治化解决方案。全文如下:


枣庄:让数字法治唤醒农村“沉睡资产”


山东省枣庄市聚焦农村产权流转融资中的权属确认难、风险管控弱、纠纷化解慢等法治堵点,于2024年在全国率先创建“农农e链”数字化农村产权流转融资信息服务平台。该平台通过创新“数字凭证+资产锁定+法治保障”三位一体机制,为激活农村要素资源提供了全流程法治化解决方案,相关经验被《中国金融》《金融时报》《中国经济导报》以及山东广播电视台等权威媒体专题报道。平台建设被纳入山东省大数据典型应用场景案例和省、市创新发展工作要点。


制度破冰:首创三阶数字凭证体系







针对农村产权权属不清、流转无据等核心矛盾,该平台创新构建法律效力明确的确权、流转、风控三阶凭证体系:经村集体审核生成《数字农村产权资产确认凭证》,完成权属数字化锚定,形成确认凭证;交易形成《农农e单》电子合约,明确流转双方权利义务,形成流转凭证;融资时自动签发《数字资产锁定凭证》,法律效力覆盖全融资周期,形成风控凭证。三阶凭证实现了农村产权流转的确权、赋权和活权。该体系已规范管理12个村1175户农民的4278亩土地产权,实现“非标资源”向“标准资产”的法治化转变。


法治护航:双重保障破解金融风控难题







该平台采取“资产锁定机制+收益权质押登记”组合创新,构建全国独有的“风险防控+法治保障”双保险:通过资产锁定机制,融资期间产权自动冻结,平台同步向村集体备案,从源头防范多头重复融资;借贷双方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动产融资系统完成收益权质押登记,赋予银行排他性优先受偿权。目前,枣庄银行、日照银行依托该模式发放贷款550万元,不良率保持为零。


解纷提速:构建“三位一体”法治闭环







农村产权融资矛盾纠纷化解时效性强,一旦贻误处置时机,极有可能导致农村产权价值贬损。枣庄市金融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是司法部命名的“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有着丰富的金融调解工作实践经验。创新打造的“调解前置+赋强公证+资产重组”纠纷化解机制打通关键法律通道。

纠纷发生后,枣庄市金融消费纠纷调委会优先介入产权融资纠纷;如果债务人有继续经营的意愿,试点对农村土地收益权质押合同公证赋强,确立法律强制力;如果债务人无力或不愿再继续经营,可以对资产进行重组。质押权人可通过《农农e单》拆分组合功能,实现“资产包整体平移”,避免触及农户承包经营权。该机制使纠纷化解周期缩短60%,相关案例入选全省法治护农典型案例。


生态扩容:法治化平台牵引多方协同







目前,该平台创设“农农e融”数字化服务模式,精准对接枣庄银行等10家金融机构信贷系统,打通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司法等部门数据壁垒;法院还设立了涉平台案件绿色通道。完成了银行直连、政府协同、司法衔接三大法治基建。通过流程再造,将庞大散乱的、非标准的农村产权转化为标准化、银行看得懂信得过的数字凭证和数据资产,解决了长久以来困扰农村产权流转真实性难确认和信息不能数字化的问题,让农村产权的流转和价值转化变得简便易行。日前,中国农业银行枣庄煤城支行对某客户流转土地1080亩已完成数字化工作,拟提供贷款100万元,进入银行信贷审批流程,这是全国农业银行系统内的首单数字化农村产权质押融资业务。

“用法治思维重塑农村产权流转融资链条,既激活了‘沉睡资产’,更筑牢了风险防火墙。”中国人民银行枣庄分行负责人表示。

(中国人民银行枣庄分行 王森 山东省枣庄市司法局 王成)

《山东人大工作》刊发枣庄市立法工作:十年芳华香正浓

《山东人大工作》2025年第12期刊发文章《枣庄市:十年芳华香正浓》,宣传推介了枣庄市人大自2015年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大局,充分发挥优势和作用,通过特色立法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创新经验做法。全文如下:


枣庄市:十年芳华香正浓

周 涛 房 伟

自2015年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枣庄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群众关切,聚焦产业发展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基层社会治理等重点领域,先后出台了18件地方性法规,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枣庄实践新篇章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


以特色立法助推产业发展

枣庄市人大常委会以特色立法服务产业发展,引导资源要素向优势、特色产业集聚。制定全国首件锂电产业发展促进条例,助力打造“中国新能源电池名城”。《枣庄市锂电产业发展促进条例》以创建产业链带动机制提升全产业链优势,以创新人才引进培育模式打造锂电人才聚集地,以拓宽投融资渠道激活源头活水。制定全国首件石榴产业发展促进条例,护石榴产业长远健康发展。《枣庄市石榴产业发展促进条例》重点对种质资源保护、品牌培育、产品质量、产业融合、服务保障等方面进行规范,让红果子带来好日子。


用法治力量守护绿水青山

按照“一山一水一树一绿道”的立法思路逐步展开、层层递进,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多件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法规,构筑了具有枣庄特色的生态文明法规制度规范。在全省设区的市第一个制定出台山体保护条例;《枣庄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在全国率先规定了优水优用制度、地下水用水总量控制制度等,为全国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制度创新提供了有益借鉴;《枣庄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强化对古石榴树等古树名木的保护,把传承历史文化与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相融合;《枣庄市环城绿道管理条例》是全国首件绿道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推动绿意盎然的城市画卷徐徐展开。


小切口立法勾勒为民初心

对标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市人大常委会不断加快民生领域立法,先后制定《枣庄市电梯安全条例》《枣庄市燃气管理条例》《枣庄市停车管理条例》,通过科学制度设计,处理好乘梯安全与方便生活的关系、守住安全底线与维护用户权益的关系、停车秩序和资源合理利用的关系。《枣庄市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枣庄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枣庄市地名管理办法》在运用法治手段精准解决社会治理突出难题的同时,着力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地方性法规,助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让每一件法规都满载民意

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把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贯穿立法全过程,不断完善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开通立法征求意见专用程序“立法民意直通车”,实现法规草案“一键可查”、立法建议“一点提交”。对16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开展规范化建设,延伸设立8个信息采集点、4个立法效果监测点,推动联系点从参与立法向监督执法、促进守法、强化普法延伸。在市民中心建立市人大常委会立法民意征集点,指导各区(市)根据自身产业特色分别设立立法民意征集点,进一步拓宽公众有序参与立法渠道。


来源:法治网、《山东人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