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院组织法》和《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规定,现就新一届枣庄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选任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民监督员的职责及任期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枣庄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依法对枣庄市人民检察院及各区(市)检察院的办案活动进行监督。人民监督员每届任期五年,连续担任人民监督员不超过两届。人民监督员不得同时担任两个以上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二、选任名额
经与枣庄市人民检察院协商,本次选任人民监督员共55名。其中市级11名、滕州市12名、薛城区7名、山亭区6名、市中区7名、峄城区6名、台儿庄区6名。
三、选任条件
(一)选任资格条件。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身体健康;经常居住地在枣庄市区;具有高中以上文化学历,年满二十三周岁的中国公民。
(二)选任限制条件。
下列人员不参加人民监督员选任: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在职工作人员;人民陪审员;其他因工作原因不适宜参加人民监督员选任的人员。
(三)选任禁止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监督员: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或被仲裁委员会除名的;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因在选任、履职过程中违法违规以及年度考核不合格等被免除人民监督员资格的,不得再次担任人民监督员。
四、选任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5年4月24日至5月23日。
1.报名方式:人民监督员候选人通过个人申请、单位和组织推荐方式产生。各级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等推荐人民监督员候选人,须征得被推荐人同意。
2.报名渠道:(1)网上报名。扫描人民监督员报名二维码(附后),登录全国人民监督员管理信息系统报名。(2)现场报名。在各区(市)司法局设立报名点(具体地址、联系方式附后)。
3.报名材料:(1)网上报名人员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提供近期1寸免冠彩色电子证件照,身份证和学历证书扫描件,以文件压缩包(文件名:姓名+报名资料)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zaozhuangsifa148@163.com。(2)现场报名人员提供近期1寸免冠彩色电子证件照、身份证、学历证书,现场领取填写《枣庄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报名(推荐)表》并录入报名系统。
(二)初审。
各区(市)司法局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统一汇总后报市司法局,由市司法局确定候选人。
(三)考察。市司法局会同市人民检察院按照有关规定对候选人进行考察,确定拟任人选名单。
(四)公示。在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将拟任人选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人民监督员选任条件的,取消其拟任资格。
(五)公布名单。公示结束后,对没有发现不符合人民监督员选任条件的拟任人员,由市司法局作出选任决定,并在枣庄市司法行政门户网站公布人民监督员名单。
五、各区(市)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枣庄市司法局:枣庄市薛城区武夷山路1379号612房间
联系电话:3316653
滕州市司法局:滕州市善国北路78号司法局院内401室
联系电话:5575786
薛城区司法局:薛城区仲建商务广场C803
联系电话:4412667;
山亭区司法局:山亭区府前路山兴邻里广场E区505西
联系电话:8813202;
市中区司法局:市中区龙头中路31号南办公楼一楼西118室
联系电话:3185168;
峄城区司法局:峄城区承水中路187号承汇大厦502室
联系电话:7726148;
台儿庄区司法局:台儿庄区司法局华兴路1255号210室
联系电话:6666012;
网上报名二维码:
本公告由枣庄市司法局负责解释。
枣庄市司法局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