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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体能测评有关事项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08
  

根据《2024年度枣庄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公告》和《2024年度山东省司法行政机关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有关要求,报考监狱、戒毒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需按规定进行体能测评。具体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时间:3月12日(星期二)上午9:00

地点:枣庄市市民中心体育场(新城民生路与金沙江路交汇处)青奥体育俱乐部。

联系方式:0632-3327635、17862762888

二、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

体能测评工作,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体能测评项目为2项,分别是“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和“纵跳摸高”。

体能素质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由笔试面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体能测评成绩不计入报考人员总成绩。

三、有关要求

参加体能测评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准时到测评地点参加体能测评。如因个人原因放弃本次体能测评,考生本人应书写自愿放弃声明并签字后,于2024年3月11日17时前报送至枣庄市司法局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