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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3年枣庄市补充录用监狱、戒毒机关人民警察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20
  

根据《2023年度枣庄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公告》和《2023年度山东省司法行政机关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有关要求,报考市属监狱、戒毒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需按规定进行体能测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定体能测评人员办法

根据报名人员考试总成绩,按报考职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能测评范围的人员计划录用1人的,按1:3的比例确定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时间及地点

时间6月25日(星期日)8:45集合

地点枣庄市市民中心体育场(民生路与金沙江路交汇处)

联系方式0632-3327635  

三、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

监狱、戒毒机关的体能测评工作,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体能测评项目为2项,分别是“男子1000米跑”“800米跑”和“纵跳摸高”。

体能素质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成绩不计入报考人员总成绩。

四、有关要求

参加体能测评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缺一不可,准时到测评地点参加体能测评,并现场签订《身体情况确认书》。请体能测评人员于体能测评前3天起自主开展健康监测,有发热等可疑症状的,应立即进行核酸或抗原检测,检测结果为阳性的,请主动向市司法局报备,并按照要求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当日或体能测评期间出现发热等可疑症状的,现场进行抗原检测,结果为阳性的考生将另行安排体能测评。为确保体能测评时身体状态良好,请体能测评人员考前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保持规律饮食和作息,做好自己健康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如因个人原因放弃本次体能测评,由本人书写自愿放弃声明并签字后,于2023年6月24日17时前报送至枣庄市司法局政治部。

附件: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

      

      枣庄市司法局

                       2023620

附件-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