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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3年枣庄市招录监狱、戒毒机关人民警察参加体能测评
发布时间:2023-04-19
  

根据《2023年度枣庄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公告》和《2023年度山东省司法行政机关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有关要求,报考市属监狱、戒毒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需按规定进行体能测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定体能测评人员办法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报考职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能测评范围的人员计划录用1人的,按1:3的比例确定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时间及地点

时间4月20日(星期四)上午9:00

地点枣庄市市民中心体育场(民生路与金沙江路交汇处),具体测评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联系方式0632-3327635  

三、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

监狱、戒毒机关的体能测评工作,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体能测评项目为2项,分别是“男子1000米跑”“800米跑”和“纵跳摸高”。

体能素质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成绩不计入报考人员总成绩。

四、有关要求

参加体能测评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缺一不可),提前15分钟到达测评地点参加体能测评,并现场签订《身体情况确认书》。体能测评人员在体侧前应当进行自我健康监测,一旦发现发热、乏力、咳嗽、咽痛、腹泻、呕吐等身体不适症状,要主动进行新冠病毒自我抗原检测或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阳性的考生须及时向枣庄市司法局报备后,另行组织。为确保体测时身体状态良好,请体测前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保持规律饮食和作息,做好自己健康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如因个人原因放弃本次体能测评,由本人书写自愿放弃声明并签字后,于2023年4月19日17时前报送至枣庄市司法局政治部。


附件: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


枣庄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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