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提高法治枣庄建设水平,结合我市实际,现就选聘第五届枣庄市党政一体法律顾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及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选聘25名专职律师担任枣庄市党政一体法律顾问。
二、选聘条件
党政一体法律顾问应当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积极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二)了解枣庄市情、社情、民情,熟悉党委政府工作规则,热心社会公共事业;
(三)工作责任心强,身体健康,有履职的时间和精力,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四)在法律实践等专业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和工作经验,具有五年以上律师执业经验,专业能力强;
(五)未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行业处分;
(六)无其他不适宜担任市政府法律顾问的情况。
同等或类似条件下,中国共产党党员优先。
三、工作职责
党政一体法律顾问承担以下职责:
(一)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行为和涉及公共利益事项的法律论证、合法性审查及法律风险评估,提供法律意见;
(二)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调研、论证、审查;
(三)重大合同、协议、备忘录等的洽谈、审查,协助起草重要的法律文书;
(四)重要经济项目、资产处置,及涉及社会稳定的重要事项、重大突发事件提供法律意见或专项法律服务;
(五)行政应诉、行政复议、仲裁等案件的处理、研究、论证;
(六)提供法律咨询,参与普法宣传教育培训;
(七)市委、市政府交办或者委托的其他专项法律事务。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3年4月10日至16日。
(二)报名方式。可采用线上报名或邮寄报名方式,不受理现场报名。联系地址:枣庄市薛城区武夷山路1379号市司法局611室;邮编:277800;联系电话:0632-3317903;电子邮箱:zzsflgc@zz.shandong.cn;联系人:冯建、甘瀚中。
(三)报名要求。报名人员自愿报名,填写《第五届枣庄市党政一体法律顾问报名表》(枣庄市司法局官网下载http://ssfj.zaozhuang.gov.cn),及本人身份证、律师执业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研究成果、获得荣誉、所在单位同意外聘书面意见(公章),和其他能够证实符合条件的相关资料复印件或电子扫描版,发送电子邮箱或信函邮寄。
五、选聘程序
(一)资格审核。市司法局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确认,对于材料不全、弄虚作假、隐瞒不良记录等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二)初步筛选。市司法局按照公平、公正原则,综合考虑报名人员的工作经历、专长领域、学术水平和专业影响程度、工作沟通联系的便捷性等情况,结合总体年龄结构、专业比例、党员比例等情况,对报名人员进行初步筛选,形成拟选聘的初步人选名单。
(三)审核遴选。市司法局将拟选聘的初步人选名单报请市委、市政府审定。
(四)公示聘任。市司法局将拟选聘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第五届党政一体法律顾问,颁发聘书、签订法律服务合同。
六、其他事项
(一)参加本次报名的视为同意入选枣庄市法律专家库。市司法局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报名人员中择优同步更新法律专家库。
(二)市党政一体法律顾问的选聘坚持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报名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三)党政一体法律顾问聘期三年。市司法局具体负责法律顾问的考核工作,经考核不合格或发现有其他不符合聘任条件的解除聘任关系,并从法律专家库中择优补充聘任。
(四)党政一体法律顾问工作报酬按照市司法局、市财政局《枣庄市党政一体法律顾问工作报酬支付办法》执行。
附件:第五届枣庄市党政一体法律顾问报名表
枣庄市司法局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