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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司法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3-02-26
  

2022年,枣庄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为着力点,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成功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推动枣庄法治建设事业实现大发展。现将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突破重点圆满完成示范创建工作目标枣庄市司法局将全面建设法治政府作为依法治市主体工程率先突破,明确“领导重视、专班推进、全员参与、打造亮点”四位一体示范创建工作模式。成立以市委书记、市长为组长的示范创建领导小组,专题听取汇报、亲自安排部署,出席并主持实地评估专家组见面会创新“1234”工作法,市创建专班持续攻坚3年,58个部门单位合力推进;健全完善法治政府创建推进机制,印发《迎接实地评估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满意度调查、实地评估宣传活动方案》,4名市级领导带队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察高规格举办全市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专题培训班,180余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培训全面加强示范创建宣传力度,累计发放宣传彩页400余万份、国家工作人员《应知应会手册》24万册、法律法规汇编2万册积极发动群众参与创建,抽取全市65个镇街6500个调查样本,拨打电话近4万个,总体群众满意率达到97%以上,充分体现“法治惠民”的创建宗旨,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全面提升,助推枣庄市以优异成绩成功创建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成为全国50个示范地区之一;山亭区获评第二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峄城区《“榴乡诉递”法治化集成服务创新与实践》做法获评第二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法治政府建设工程呈现梯次推进、全面覆盖的蓬勃趋势。

(二)打造良法善治环境,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扎实推进年度政府立法工作。紧扣枣庄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科学编制《2022年度市政府立法工作计划》。完成3件地方性法规《枣庄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枣庄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枣庄市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和1件政府规章《枣庄市城市供水办法》审查工作,《枣庄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已经于11月1日起正式施行。二是扎实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清理工作。对《枣庄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枣庄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等7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核;备案审查区(市)政府、市直部门规范性文件15件。印发《关于开展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拟修改或者废止规范性文件12件,切实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

(三)规范健全决策机制,坚持科学民主合法决策持续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工作。科学编制市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市政府文件形式正式印发实施。共拟定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6项,涉及枣庄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等事项,已全部完成。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为政府重大项目守好“法治围栏”,共审查市政府重大项目合同协议40余件次,其中包括《凤凰绿道PPP项目合同和招标文件书》《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枣庄市人民政府政府战略合作协议》等重大合作协议,市党政一体法律顾问共提出200余条修改建议,为市政府重大项目合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四)全面提高执法质效,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监督能力。深入落实“不罚、轻罚”清单机制,公布新增“不罚、轻罚”事项104项。开展2022年度行政执法证新申领和四年年审培训考试工作,全面清理审查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开展委托行政处罚专项监督、“乱罚款”问题专项监督、重点执法领域专项监督等执法监督活动,不断提高全市行政执法工作水平。二是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依法建立市、县两级社区矫正机构,实现市、区(市)、镇(街)三级社区矫正委员会全覆盖。以信息化方式加强矫正对象核查管控,以线上+线下教育相结合等方式,不断提升教育矫正质量。全市在矫社区矫正对象全部在管在控,再犯罪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五)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一是强化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质效。全面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推行“0632枣庄阳光复议”模式,行政复议决定履行率达100%,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连续三年保持100%。二是坚持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创新“四和”工作法,全力推进“集约化”非诉讼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设立全省首个市级非诉讼纠纷化解服务中心实体平台,投资150余万元打造“枣庄非诉服务网店”,有力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为农民工讨薪3300余万元。

(六)贯彻司法惠民宗旨,构建高效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一是打造全域覆盖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全力推进市、区(市)、镇(街)、村(居)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达到2479个,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实现全覆盖,603名村(居)法律顾问共提供法律服务22395件次。全面提升法律援助标准化便民服务水平,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007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4200余万元。积极打造公共法律服务创新品牌。开展“法援惠民生”品牌创建活动,打造“点援制”“援调式”“驻在式”等法律援助服务品牌。探索开展公证参与检察辅助事务试点,试行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深化法律服务帮办代理机制,在我市重点培育的高端化工、高端装备等“6+3”产业体系设立9个服务团,构建“产业体系+法律服务”律师法律服务体系,累计开展普法讲座24场次,“法治体检”123件次。全力维护安全稳定的社会秩序。开展“调解护稳定 喜迎二十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依托市、区(市)、乡镇(街道)三级“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全市累计开展各类矛盾纠纷排查2496次,调解矛盾纠纷14361件,调解成功率99%。

(七)强化干部作风建设,全面锻造法治工作队伍。一是加强思想政治锻炼。丰富学习形式,切实把司法行政系统干部队伍的思想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局党组学习“第一议题”19次,专题集中研讨7次,局中心组学习案例被市直机关工委第一个“微展播”。在机关大讲堂前开设“第一课程”,组织机关集体学习5次。组织青年理论学习沙龙等学习活动6次,《市司法局“四学四课”打造青年理论学习新模式》收入全省政法系统青年理论学习经验材料汇编。二是加强纪律作风锤炼。召开市司法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签订廉政责任书10份,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57份。印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切实夯实各级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举办“强作风、优环境”暨“五比五看五提升”专题研讨班,召开思想能力作风建设专题务虚会,局党组书记讲授思想能力作风建设专题党课,全系统干部职工大力培树“严真细实快”的工作作风。三是加强业务素质训练。持续推进“干部上讲台”,以机关学习大讲堂形式举办“赢在中层”干部讲堂12期。举办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专题培训班,组织收听收看省厅燕山大讲堂专家辅导讲座7场,着力推动干部队伍素质提升。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引领,压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召开枣庄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暨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会议,审议通过《中共枣庄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等6个文件,科学布局全年法治建设工作。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第八次、第九次、第十次会议,及时调整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各协调小组和办公室组成人员,对公职律师、法治环境监督员等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今年以来,统筹召开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会议3次,协调小组会议7次,法治枣庄建设持续保持高规格高水准的奋进状态。

二是紧抓“关键少数”,积极推动领导干部学法述法。提请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平主持并讲话。起草《枣庄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2022年度学法计划》,推动开展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活动4次。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度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述法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2022年度述法工作,市委书记陈平同志带头向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作述法报告。完善年终述法评议制度,探索形成“五个一”工作模式,全市565名党政主要负责人、2557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提交书面述职述法报告。8月,举办了枣庄市法治政府建设暨市域社会治理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局机关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印发《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的通知》,发布《2022年度市司法局机关政治理论学习指导意见》,科学制定《市司法局党组2022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开展局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12次,不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落地生根。

三、存在的问题及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初步安排

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法治政府建设中基层法治力量还需进一步强化。三是法治化营商环境还有待进一步优化。

2023年,枣庄市司法局将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打造特色品牌,培树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市)和示范项目按照第三批全国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部署,结合我市成功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经验,选树先进区(市)分别争创国家级、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市)和示范项目。

(二)完善工作机制,全面推动基层法治建设出台《进一步加强镇街法治建设的意见》,积极健全完善委员会、协调小组和办公室运行机制,适时调整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各协调小组和办公室组成人员,推动各协调小组落实推进本领域法治建设主体责任。

(三)坚持深化改革,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政务服务改革,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强化信用体系建设,健全优化营商环境考核评价体系,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督促引导市场主体守法经营、诚信经营,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