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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关于吸纳新会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28
  

枣庄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是2020年7月,受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导,由枣庄市司法局主管,经枣庄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批准成立的社会团体法人。根据本协会章程,现就吸纳新会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入会条件

(一)拥护本协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自愿履行会员义务,按时缴纳会费(枣庄市破产管理人会费缴纳基础标准:团体会员每年500元,个人会员每年260元);

(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入选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管理人名册的单位及个人;

2.依法注册登记、愿意从事破产管理人业务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清算公司、评估机构、拍卖公司、产权交易中心等机构,及执业5年以上的律师、注册会计师、评估师、拍卖师等专业人员;

3.依法注册的有关投资机构。

(四)在本协会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二、入会流程

(一)填写《枣庄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入会申请表》(附件1、2),提交盖章或签字的执业许可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于2022年7月11日(截止时间)前将上述材料(一式三份)报送或邮寄枣庄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秘书处(地址:枣庄市薛城区民生路659号嘉汇大厦一层枣庄市律师协会秘书处),同时发送电子版;

(二)根据本协会章程,按照理事会审议、缴纳会费、登记于会员名册、颁发会员证书等程序完成入会流程。

三、注意事项

申请人应自觉遵守本协会《章程》,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凡弄虚作假或隐瞒不报的,一经发现取消入会资格。

特此公告。

联 系 人:郭阳艳、李嘉旋

电 话:0632-3320066  3320808   

邮 箱:zzpc0632@163.com

邮 编:277800


                                 枣庄市破产管理人协会

                                  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