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枣庄市司法局! 简体 繁体 无障碍
网站首页 依法治市 司法行政 法律服务 政务服务 信息公开 专题专栏 互动交流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司法行政 > 通知公告
枣庄市司法局关于发放2021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24
  

按照司法部、山东省司法厅有关通知要求,现就枣庄市2021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发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证范围

2022年1月在枣庄考区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报经省司法厅核查后由司法部审核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含现役军人申请人

二、发证时间地点

(一)证时间:20224月26(星期二)4月28(星期四)上午9:00至11:45,下午13:00至16:50。

(二)证地点:枣庄市民中心二楼D区11号窗口(枣庄市薛城区枣庄文体中心主体育场北侧)。

三、发证要求

(一)申领人员应携带身份证,本人到现场领取资格证书。不得委托他人代办代领或邮寄办理等。

(二)为避免现场人员聚集对疫情防控带来不利影响,申领人员应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进行网上预约领取时间,预约网址: https://lawreg.examos.cn/plawreg/index.jsp。用网上报名申请时的账号、密码登录后,选择“证书领取预约”,进行预约即可。请按预约的具体时间段至现场领取证书,不提倡提前或推迟。

(三)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申领人应严格遵守枣庄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按照枣庄市民中心门岗指引配合做好体温检测,全程佩戴口罩,查验场所码、行程码、山东电子健康通行码等,测量体温正常后方可进入。排队等候保持1米以上距离领证后及时疏散,不得在现场内逗留。

(四)申领人在电子签名时,请认真核对证书姓名、出生年月、性别、身份证号等是否有误。因特殊情况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前来领取的,可另行预约时间领取。

联系电话:0632-3321714,3168619。

                            枣庄市司法局

                            20224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