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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2-02-23
  

2021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枣庄市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突出主体工程、务求率先突破,全面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为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法治保障。现将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战略性引领,全面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力部署推进。枣庄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工作,率先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常委会工作要点、政府工作报告和高质量发展考核体系。先后召开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及办公室会议10余次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市级领导先后作出批示20余次。坚“高层次谋划、高标准启动、高起点定位、高效率落实、高质量推进”的“5H”创建标准,全力打造法治建设“枣庄样板”。

(二)注重统筹谋划,压实工作责任。在全省率先出台《法治枣庄建设规划(2021—2025年)》《枣庄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枣庄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构建完备的制度保障体系。全面铺开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工作,70名党政主要负责人,349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提交书面述职述法报告。科学制定《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学习研讨计划》《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举办专题法治讲座5期,开展专题学法14次,引领推动各级各部门会前学法常态化。

(三)优化运行机制,推动创新发展。认真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整改任务,在全国率先一体化彻底理顺市、区(市)两级党委法治机构编制单独设置问题。市委依法治市办内设秘书处、法治调研处、法治督察处,核定专项编制9名;所辖6个区(市)均参照市级标准运行65个镇(街道)全部成立依法治镇(街道)委员会及办公室,实现了法治机构设置全领域、全方位、全覆盖。

二、坚持示范性带动,凝聚法治政府建设最大合力

(一)树立一流标准,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挂帅,专题听取汇报、多次作出批示,高规格召开全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推进会议。市创建专班持续攻坚,58个部门单位合力推进,5名市级领导带队开展法治建设督察,指标完成率达到100%。2021年10月,经省委依法治省办初审推荐,枣庄等4市作为候选地市争创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通过搭建“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云平台”,在全市范围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形成了浓厚的创建氛围。

(二)聚焦职能优化,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深化“市县同权”“双十镇”定向赋权,136项市级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调整至区(市),县级89项政务服务事项下放到“双十镇”。《企业开办服务规范》地方标准在全省推广,办事环节、申请材料、审批时间平均压减70%以上。扎实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公布证明事项实施清单636项,率先实现“清单之外无证明”。二是完善信用监管机制。探索打造“1+7+N”信用差异化监管模式,依法依规实施“信易+”等14项守信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累计归集信用信息33.2万条,构建起“诚信受益、失信惩戒”的长效机制。三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立“企呼枣(早)应、接诉即办”平台,共受理企业诉求11075件,按时办结率达100%,满意率达到98%以上。开展“人社服务快办行动”,被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确定为直接联系点。出台《枣庄市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落实方案》,成立“4×4•专业+特色”法律服务团队,开展各类惠企法律服务14518件次。四是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打造“枣办好”政务服务品牌,推进政务服务跨区域通办,与5省15市建立“异地受理、属地审批、就近取证”的服务模式,“最多跑一次”比率达99.9%,107项实现“全省通办”,74项实现“跨省通办”。12345受理群众来电110余万件,满意率达到98.75%。

(三)紧盯关键环节,夯实依法行政制度基础。一是打造地方特色法规体系。科学编制并认真实施《枣庄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制定《枣庄市环城绿道管理条例》,成为全国首部保护绿道的地方性法规。先后颁布实施9部地方性法规和6部政府规章,国家级刊物多次报道。二是科学民主合法决策。印发实施《枣庄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科学编制政府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创新设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回流”制度。发挥决策“智囊”作用,出台《枣庄市政府法律顾问列席市政府相关会议实施办法》,法律顾问参与审查市政府重大项目合同协议90余件次,为重大项目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三是推进立改废释。严格实施《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市、区(市)、镇(街道)合法性审核达到100%。完成《枣庄市文物保护管理办法》等3部政府规章修订工作,及时清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13件,涉及“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行政处罚法等多个领域,切实维护法制统一。

(四)注重标本兼治,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全面落实“不罚、轻罚”机制。率先公布“不罚、轻罚”清单309项,实行统一管理并动态调整;创新将清单纳入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度拓展调整为397项。二是精细化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全省率先发布《行政执法公示规范》《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规范》《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范》等3项枣庄市地方标准。三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印发《枣庄市行政裁决事项清单(第一批)》,对106卷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提升行政执法工作水平。

(五)凝聚监督合力,科学有效制约行政权力。自觉接受监察机关监督,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行政案件,司法建议按期办复率达到100%,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满意度达到97%以上。推动行政层级监督常态化,健全政府内部权力监督体系,累计完成审计项目167个,促进整改落实资金3.6亿元。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各级政府网站共公开政府信息28567条、办理依申请公开385件,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800余次。

(六)坚持多措并举,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一是着力打造非诉服务枣庄品牌。率先成立编制为20人的非诉讼纠纷化解服务中心实体平台,投资150余万元打造“枣庄非诉服务网店”线上平台,全年提供各类非诉服务8.7万余件,省内外12个地市来枣学习考察。二是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全面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推行“0632阳光复议”模式,审结复议案件323件。行政诉讼败诉率6.68%,位居全省第二,市政府无败诉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保持100%,并列全省第一。三是创新推进依法治理。高标准建成全省首个“民法典”主题公园,首创“民法典”公园“三融合”法治实践,被评为山东省“法治建设十大典型案例”,央视媒体多次报道。

(七)提升应对能力,依法预防处置突发事件。聚焦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4个方面,健全应急管理法规制度体系,制定各类应急预案76个。常态化组织应急救援演练和培训,建立各类救援力量136支6343人,先后举办(参加)10余次各类突发事件应对培训班,参训人员达7000余人次。加快推进应急指挥信息平台建设,对接视频监控2万余个,应急指挥信息化建设走在全省前列。

(八)突出强基固本,锻造过硬法治工作队伍。一是树立重视法治用人导向。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将考查和测试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任职的重要参考。二是强化法治教育培训考察。全市各级各部门举办4896场次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参训覆盖率达100%,31655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法治能力测试。

三、坚持协调性发展,着力破解法治建设中的难题

通过梳理,当前法治政府建设的短板弱项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法治思维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法治政府建设与法治社会建设、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有待进一步融合;三是法治环境还需要进一步优化。

2022年,我市将从四个方面重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全力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精准对标示范创建后半阶段工作,凝聚力量、合力推动,全面提升社会知晓率和群众满意度,做好迎接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核查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全面呈现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成效。

(二)营造更加公平有序的法治环境。持续深化优化法治环境专项行动,重点抓实政府职能转变、提升公共服务能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强化行政权力监督等各项工作,以一流的法治环境助推“工业强市、产业兴市”战略实施。

(三)健全完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党对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全面领导,推进法律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的力度,健全完善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四)加快推进“智慧法治枣庄”建设。加快数字法治政府“全能型”平台升级改造,深化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平台建设,实行全口径数据归集、数据挖掘和创新应用,尽快实现综合指挥中心的实体化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