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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司法局行政审批监管职责边界清单
发布时间:2020-10-15
  
枣庄市司法局行政审批监管职责边界清单
序号 事项名称 事项编码 承办部门 职责分工 承办机构 备注
1 公证员执业、变更许可 3700000112027 枣庄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便于申请人阅取。
2、依法依规受理申请并进行初审。
综合审批协调科
枣庄市司法局 1、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活动的,依法采取措施予以制止。             
2、指导、监督下级司法行政机关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行政许可处、公共法律服务一处
2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变更、注销许可 3700000112031 枣庄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便于申请人阅取。
2.依法依规受理申请并进行初审。
综合审批协调科
枣庄市司法局 1、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活动的,依法采取措施予以制止。
2、指导、监督下级司法行政机关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行政许可处、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