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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职责边界事项
发布时间:2020-08-21
  

目录

 

1.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 1

2.村务公开………………………………………………… 2

3.市政府签署的各类合作协议审核……………………… 3

4.成品油监管……………………………………………… 4

 

 

 

1.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

市民政局:负责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的日常工作。与市委组织部共同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牵头协调工作。指导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制定或修订主体、程序、内容的督促检查。指导做好优秀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的挖掘、记录、收集、整理和推广工作。

市委组织部:与市民政局共同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牵头协调工作。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的制定或修订工作,加强领导和把关,保证正确方向。

    市委政法委:指导针对涉黑涉恶、“黄赌毒”等突出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抵制和约束等内容。

市文明办:指导做好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时代新风、开展模范村民评选、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等内容的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

市农业农村局: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相关的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

市司法局:加强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指导区(市)司法行政机关引导村民自觉遵守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发挥履行村规民约监督作用。

市妇联:指导做好依法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等内容的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

 

 

 

2.村务公开

市民政局:负责村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

区(市)民政部门制定村务公开目录,指导、规范全市村务公开的时间、内容和程序。

市纪委监委机关:会同市级有关部门指导区(市)有关部门对在村务公开中发现有挥霍、挪用、侵占、贪污公共财物等违法行为的依法调查处理。构成犯罪的,会同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指导区(市)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全市村务公开工作中财务公开的指导监督工作。

市司法局:负责指导区(市)做好农村基层普法、民主法治建设等职责范围内的村务公开工作。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区(市)做好农村危房改造等职责范围内的村务公开工作。

市卫生健康委:负责指导区(市)做好实施农村卫生政策和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等职责范围内的村务公开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指导区(市)做好生态环境职责范围内的村务公开工作。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指导区(市)自然资源部门协助村集体经济组织做好土地征收、征用职责范围内的村务公开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指导区(市)为开展村务公开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3.市政府签署的各类合作协议审核

市司法局:负责市政府签署的各类合作协议的法制审核工作。

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审核市政府签署的各类合作协议。

 

 

 

4.成品油监管

市商务局:负责枣庄市成品油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制定全市加油站发展布局规划,严格落实新建、迁建加油站网点规划确认、验收工作;负责成品油流通监督管理工作,严格成品油流通领域市场准入,加强对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成品油经营企业监督检查,维护市场流通秩序。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油品供应保障等有关工作。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组织地炼产能整合和转型升级工作,配合市发展改革委争取大型炼化一体化项目和申报进口原油使用资质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依法查办成品油违法犯罪案件。

市司法局:负责行政复议、附带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受理行政复议案件,纠正成品油监管过程的行政违法行为。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制定完善自备油罐及装置(设施)监管制度规范。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加强成品油生产经营环评条件审查,加强对伪劣成品油无害化处理的监督管理,配合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局制定完善自备油罐及装置(设施)监管制度规范。负责与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应急局督促企业加强成品油装卸、运输、储存、使用及污染物排放监管。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配合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局制定完善自备油罐及装置(设施)监管制度规范。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成品油交通运输企业、车辆和人员的资质资格监督检查,规范成品油运输过程管理。配合市应急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制定出合自备油罐及装置(设施)监管制度规范。会同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市生态环境局,督促企业加强成品油装卸、运输、储存、使用及污染物排放监管。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取得《危化品经营许可证》的成品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配合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制定出合自备油罐及装置(设施)监管制度规范。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成品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和生产、流通领域质量监管。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机动车用成品油行为。负责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负责依法查处无照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以及相关部门依法提请的成品油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加强油品质量快速检测能力建设。

市税务局:负责税收监管。加强成品油税收日常监管,定期开展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税收专项检查。严厉查处偷逃税及骗取退税的违法行为。

中石化山东枣庄石油分公司、中石油山东枣庄销售分公司:负责加强本系统成品油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等环节管理,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发挥成品油供应主渠道和示范作用。发现成品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