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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第四届枣庄市党政一体法律顾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5-07
  

根据《枣庄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枣政办发〔201910号),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市党政一体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内各律师事务所从事法律实务的执业律师(不含兼职律师)
  二、选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纪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二)受过系统的法律专业教育,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务工作经验,在所从事的法律实务工作领域成绩突出。  

(三)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5年以上执业经历,办理过具有较大影响的涉法事务。
  (四)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五)熟悉市情、社情、民情,热心党委政府法律服务工作,身体健康。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违反职业道德、执业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程序
  (一)报名

    符合条件的人员登录枣庄司法行政网下载《第四届枣庄市党政一体法律顾问报名表》并如实、准确填写,粘贴1寸近期免冠证件照片;提供个人身份证、学历、履历、职称证书和能够证实其符合条件的其资料、证书、研究成果等复印件;报名人员所在单位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枣庄司法行政网网址http://ssfj.zaozhuang.gov.cn)

(二)初审

    市司法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综合考虑报名人员学历、履历、专业特长,在有关专业领域的影响及个人职业操守,并考虑年龄结构、专业和行业比例等因素,经政审考察后,确定拟入选人员名单。

(三)公示

拟入选人员名单通过枣庄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市委市政府批准后,聘任为市党政一体法律顾问。
  四、其他事宜
  (一)严格纪律
  党政一体法律顾问的选聘坚持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确保公平公正。报名者要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
  (二)建立更新退出机制
  党政一体法律顾问聘期一般为两年。市司法局具体负责法律顾问的考核工作,经考核不合格的,或发现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解除聘任关系。
  (三)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截止至2020511日(以当地邮戳为准)。报名人员须提交《报名表》等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各1份。报名材料以信函方式寄送,不受理现场报名,材料概不退还。
  邮寄地址:枣庄市高新区武夷山路1379号司法局820室,联系人:邵珠海、任成永;电话:0632-8269369;邮编:277800;邮箱:zzsflgc@163.com。

附件:第四届枣庄市党政一体法律顾问报名表

 

 

                                        枣庄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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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枣庄市党政一体法律顾问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