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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等在枣庄市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事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06-17
  

  根据司法部和山东省司法厅公告,现就参加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19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的时间和方式

  参加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19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于2019年6月18日9时至23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选择在居住地、户籍地或工作地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须选择在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市(地、州、盟)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申请人毕业后因学习、工作等原因将户口已迁至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在内地就学毕业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申请人,可以选择在枣庄市司法局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

  已取得2018年考试合格成绩人员放弃申请的,应向报考地司法行政机关说明情况;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二、现场提交材料

  已按期进行网上申请、申领地点选择枣庄市的人员,经网上填报法律职业资格申请信息后,请于6月26日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携带以下材料到枣庄市新城区民生路(嘉汇大厦东向北300米路东)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司法局窗口办理资格申请和信息核验事宜: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

  港澳居民还需同时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居民居住证原件;台湾居民还需同时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

  (二)符合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交本人报名时上传的户口簿原件。

  (三)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

  (四)与本人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

  (五)根据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材料原件由司法行政机关现场审验后退回。

  三、证书发放

      经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事宜,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宜

  1、申请手续必须由本人办理,不得代办。

  2、如有咨询事宜,可在工作时间拨打咨询电话:0632-3168619、8681670 。

  公告网址: http://www.zzsf.gov.cn/

                              

                                      

                                        枣庄市司法局    

                                     2019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