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司法厅司考办有关规定和通知要求,参加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将于近期颁发,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证书颁发时间
2017年3月20日至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二、发证地点
枣庄市新城民生路(嘉汇大厦东向北300米路东)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司法局窗口。
三、证书颁发流程
1、申领人本人向司法局窗口提交二代身份证;
2、工作人员登录“山东省国家司法考试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山东司法行政内网);
2、工作人员使用二代身份证读卡器读取申领人信息,确认信息无误;
3、工作人员对申领人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正副本、资格申请表、考试报名表等材料进行扫描;
4、工作人员拍摄申领人本人照片;
5、工作人员对系统内全部信息进行审核;
6、工作人员打印备案表,请申领人核对。工作单位、居住地、学历、联系电话等如有新的变化,请申领人在对应栏目中手填;
7、请申领人在备案表签名,发放证书。
四、有关说明
1、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必须由本人凭二代身份证到发证现场签字领取,不得代领;
2、办理领证手续时,现场发放证书并进行初次备案;
3、领取证书不收取工本费。
联系电话:0632-3168619(枣庄市政务服务中心司法局窗口)
0632-8681670(枣庄市司考办)
枣庄市司法局
二○一七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