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尹东升带领省核查组一行莅临枣庄,对拟申报命名的第十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开展实地核查。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处长李传华、社区矫正工作处处长张文汇参加核查;枣庄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孙守春,党组成员、副局长廖华,党组成员、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主任李长青等分别陪同。

此次核查严格遵循工作规范,采取随机抽查方式确定核查对象,最终抽取枣庄高新区张范街道大甘霖村、市中区龙山路街道辛庄社区 2 个拟申报单位开展实地核验。核查过程中,省核查组通过“看、查、问”相结合的方式,实地察看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基层治理服务场所运行情况,仔细查阅民主决策机制、议事协商记录、法治宣传教育台账等工作档案,详细询问民主政治建设、法治队伍建设、矛盾纠纷化解等重点工作开展细节,全面掌握两地民主法治示范创建实际成效。

经过深入核查,省核查组对枣庄市 “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创建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枣庄市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基础扎实、特色鲜明、成效显著,村(社区)民主管理制度健全、法治宣传精准有效、治理服务务实便民。同时,核查组就进一步深化创建工作提出宝贵建议,强调要持续巩固创建成果,立足基层实际大胆探索创新,提炼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经验做法,不断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全省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贡献枣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