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枣庄市印发《枣庄市涉企执法阳光监督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全市部署开展涉企执法阳光监督改革,对涉企检查行为全过程监督,着力解决随意检查,重复检查、多头检查、选择性检查以及行政检查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最大程度消减企业迎检负担,进而实现“监管无事不扰、服务无处不在”,让行政执法真正在阳光下运行。
《方案》共分五个部分,对涉企执法阳光监督改革的总体要求、实施范围、实施内容等进行安排,主要包括实施涉企行政检查备案制度、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实施涉企执法联合检查、建立信用监管制度、加强包容审慎监管、推行非现场监管执法等方面的工作任务。《方案》要求各涉企行政执法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小切口”,不搞“大而全”,通过务实管用的举措真正解决实际问题,形成工作经验。要充分把握好规范涉企检查与加强行业监管的关系,尊重客观规律,尊重行业执法实际,不搞“一刀切”,不增加基层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的思想、工作负担,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方案》的出台旨在贯彻落实《山东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提升若干措施》,将涉企执法阳光监督由“愿景图”变为“实景图”,推动我市涉企执法行为不断规范,执法能力不断提升,执法环境持续变好,企业投资更放心,创业更安心,办事更舒心,为“强工兴产、转型突围”营造更好的法治环境。
来源:枣庄市司法局执法监督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