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社区矫正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5月30日经山东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4年7月1日起实施。为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6月28日上午,枣庄市司法局召开局长办公会议组织专题学习,会议传达了省司法厅学习宣传贯彻《条例》视频会议精神,详细解读《条例》相关内容,局党组书记、局长孙守春提出具体要求。 孙守春指出,要充分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其立法精神和主要内容,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要及时制发枣庄市《社区矫正法》暨《条例》宣传月活动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全面开展学习培训。要以枣庄市“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提升年活动”为契机,结合工作实际,推动《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推进全市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枣庄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及县级干部出席会议。 来源:枣庄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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