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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举行“宪法宣传周”和“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月”启动仪式暨乡村法治文化建设现场观摩活动
发布时间:2023-12-05
  

124日,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枣庄市和滕州市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各区(市)司法局、枣庄高新区政法委分管同志及普法志愿者齐聚滕州市龙泉广场,隆重举行枣庄市2023年“宪法宣传周”和“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月”启动仪式暨乡村法治文化建设现场观摩活动,正式拉开了全市2023年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序幕。

枣庄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惊涛出席活动并讲话。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孙海鹏主持启动仪式。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朱景宜,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刘成信;滕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剑,滕州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李建峰出席。

活动中,由滕州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李建峰致辞,滕州市“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普法志愿者代表,山东君雅律师事务所主任孙涛宣读倡议书。

韩惊涛在讲话中强调,开展此次活动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要以“宪法宣传周”和“法治宣传教育月”为契机,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进一步树立宪法权威,弘扬法治精神,全面推动普法宣传教育实现由全民“学法”向全民“尊法”的转变。希望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认真履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职责,精心搭建载体,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启动仪式结束后,与会人员先后到滕州市洪绪镇郝洼村、姜屯镇沙东村进行了实地观摩,详细了解乡村法治文化建设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