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枣庄市司法局始终坚持“法治为民”“法治惠民”,精准聚焦民生保障领域短板弱项,突出三类特殊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服务保障力度,紧紧织牢社会民生领域“法治保障网”。
聚焦农业农村,保护农民权益
加大对乡村振兴示范镇、特色镇公共法律服务扶持力度,搭建市、区(市)、镇(街)、村(居)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选派526名法律顾问配备到全市2497个村(社区),实现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全覆盖。今年以来,村(社区)法律顾问共为村(社区)治理提供法律意见3134件(次),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14869人次,围绕“组织振兴”为村(居)两委换届提供法律意见1730件(次),参与矛盾纠纷化解1537次;围绕“生态振兴”开展公益法律服务709次,参与群众23750人(次)。代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427件,为农民工讨薪565.3万元,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230万元,有效维护了农民合法权益,助力乡村振兴发展。
聚焦老年群体,实现老有所
养出台《枣庄市老年人法律援助指南》,扩大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范围及管辖机构,简化对70 岁以上的高龄老人申请法律援助的经济审查程序,对空巢老人、失独老人列为重点援助对象,免于经济困难审查并立即办理。加强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监督,强化管理,提高工作质量。长期开展10月份“法援惠民生 关爱老年人”服务月活动,集中开展老年人法律援助宣传教育和上门服务。在老年人集中社区设立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安排法律援助联络员,使广大老年人能及时便捷地得到法律帮助。依托敬老院、村委会、公园广场等阵地,面对面开展普法宣讲、防诈骗提醒等活动。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共办理办理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366件,开展针对性普法宣传110余次,覆盖老年人群体1.2万余人次。
聚焦妇女儿童,促进家庭和睦
健全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网络,以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律援助联络点为支架,建立覆盖全市的三级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基本形成“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推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开辟受暴妇女儿童维权“绿色通道”,为受援人提供人性化、专业化的法律援助服务。在市中区试点建立“温馨驿站”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品牌,先后成立了“小红伞”维权调解室、“小红伞”维权工作站、“小红伞”法治文化主题园,组建了“小红伞法律顾问团”,积极构建纠纷调解、法律援助、法治宣传、心理疏导“四位一体”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机制,为辖区妇女儿童撑起了法治维权的“保护伞”。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共办理妇女法律援助案件1000多起,接待法律咨询3000余人次,开展家事调解1500余次,调解成功率95%以上,多措并举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