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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发布时间:2021-10-28
  

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枣庄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三张清单”入手,完善制度机制,持续推动“减证便民”。自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开展以来,全市累计理行政事项7.4万余项,减少证明材料9.3万余件。切实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便利,着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以取消证明事项清单为基础

针对群众办事难、办事慢等难点、痛点问题,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公布政府部门取消证明事项的通知》,对确认取消的涉及就业、入学、公积金、台儿庄古城管理等群众关心关注的26项市级证明事项向社会公布,站在群众的立场,切实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实现政务服务便民化。

以证明事项实施清单为保障

为进一步减轻群众负担,2020年,组织全市行政部门编制证明事项实施清单,按照“应上尽上”的原则,共有26个市直部门公布证明事项实施清单636项,并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今年8月,根据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和政务服务事项的调整,对清单进行了动态调整,清理证明事项36项,调整后证明事项实施清单600项。凡是未在清单内公布的,一律不得索要,实现“清单之外无证明”。

以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为抓手

根据《枣庄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要求,组织梳理市级实施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7月29日,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枣庄市实施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第一批)》,清单共计333项,其中实施省级通用清单264项,市级增加69项。清单所列事项只需签订承诺书,无需再提供相关证照或证明材料,实现群众办事高效化。

以完善制度机制为支撑

率先出台《枣庄市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则》,明确办理程序和承诺要求,将信息核查、信用监管机制纳入规则,为告知承诺制实施部门提供制度支撑。编制《枣庄市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指引》,做到制度统一、文书统一、程序统一,有效推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