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枣庄市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配备管理办法》和全省法治副校长工作视频推进会精神,日前,枣庄市司法局联合市教育局下发通知,组成联合督导检查组在开展全市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配备管理情况和工作开展情况专项督查。
10月19日,督导检查组一行在市教育局副局长王明成、市司法局四级调研员钟福勤的带领下,主要采用“看、查、听、问”等方式,分别督导检查了峄城区和台儿庄区区直、镇(街)、村(居)三个层面的6所中小学校。
督查中,督导检查组一行分别到峄城区翰林小学、峄城区吴林街道办事处中心小学、峄城区吴林街道坝子小学、枣庄市第三十九中、台儿庄区实验小学泥沟校区、马兰屯镇插花小学详细了解了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的选聘、管理和工作开展情况,查阅了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备案登记表、相关活动照片和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建议。学校主要负责人汇报了本校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配备和工作开展情况以及法治校园创建情况,分享了工作经验,提出了意见建议。
在督查工作中了解到,各学校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较好地发挥了职能作用,积极与受聘学校对接开展工作,能够定期、有针对性地采取法治讲座、观看法治宣传片、模拟法庭等形式组织师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大力开展送法进校园、进课堂、进家庭,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保驾护航。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开展青少年普法,培养青少年知法、懂法、守法良好习惯,提高其法治观念一直是普法工作的重中之重。下一步,枣庄市将探索新形势下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的功能定位,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职能作用,完善措施、提高保障、强化考核,进一步推动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工作开展,以法治宣传教育新成效,助推依法治市工作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