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下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山东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枣庄市司法局召开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贾传刚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要立足实际,齐心协力,高标准推动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要以功能一体化为目标,充分运用“数字法治 智慧司法”政策支持和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持续推进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规范化建设,建成集法律咨询、法律援助、非诉讼纠纷化解、普法宣传等多功能为一体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加大“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建设力度,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和网络平台融合发展。要加强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建设,细化、量化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内容和方式,科学制定各项工作规范、服务流程、操作标准,让人民群众和服务对象对公共法律服务可知可感可量化、可信可靠可监督。要坚持创新引领,树立品牌意识,创新发展“多调对接”“三联一共”等矛盾调处工作品牌,完善党政一体法律顾问制度和“法律服务帮办代理机制”,提升服务工业强市、产业兴市的能力和水平。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团结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整合法律服务资源,把法律服务队伍联动起来,形成集合优势,有效整合碎片化的法律服务资源,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普惠化。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主任郭良三主持会议并宣读了《关于成立枣庄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