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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司法局部署开展“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品牌建设活动
发布时间:2020-06-24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作用,为夺取疫情防控和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6月22日,枣庄市司法局印发《“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品牌建设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部署在全市开展“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品牌建设活动。

【法治扶贫】枣庄市司法局部署开展“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品牌建设活动

活动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助力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决战脱贫攻坚、化解涉疫矛盾纠纷作为当前法律援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创新法律援助服务方式,深化便民利民惠民措施,扩大法律援助影响,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首选率、满意率,实现“应援尽援”为目标,切实增强城乡困难群体的获得感。

《方案》明确了重点法律援助事项。全市各法律援助机构要认真办理因疫情导致的劳动报酬支付、劳动关系解除、工伤赔偿、房屋租赁等法律援助案件。畅通法律援助渠道,对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人员、军人、人民警察、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等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免予审查经济困难状况。对因疫致贫的劳动者、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及因疫返贫群众,纳入免于经济困难审查人员范围,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衔接机制。

《方案》强调了重点援助群体。持续开展“法援惠民生 助力农民工”“法援惠民生 关爱残疾人”法律援助品牌建设活动,深入开展“情暖农民工法律援助”项目,发挥“中彩金”法律援助项目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中的作用。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组织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宣传和培训。

《方案》要求积极参与帮贫扶困。将全市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全部纳入法律援助对象的范围,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村(社区)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工作站等平台,主动为低保人员、五保户、重度残疾人、农村特困户等帮扶对象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开通贫困人口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优化工作流程,实现当天受理、当天审批、当天指派、当天介入“四个当天”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