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增强群众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让全社会深入了解中国特色社区矫正制度。6月19日,枣庄市司法局联合市中区司法局组织了19个区直有关部门在光明广场开展《社区矫正法》集中宣传活动,市司法局四级调研员吴华琪,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局局长侯伟等视察活动现场。
活动中,工作人员通过展示展板、发放《社区矫正法》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条幅及现场咨询的方式,向过往群众深入宣传《社区矫正法》,引导群众了解社区矫正工作及《社区矫正法》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共同推动《社区矫正法》的贯彻实施。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12月28日通过,2020年7月1日施行。该法对于社区矫正工作中执行层面及需规范的问题做了明确具体的规定,使该项工作开展中真正做到了有法可依。
据统计,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单2000份,解答群众咨询50余人次,进一步提高了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知晓度,营造全社会理解支持社区矫正工作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