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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司法局全面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
发布时间:2017-12-09
  

    近年来,枣庄市司法局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重心下移、打牢基层、服务民生”的部署和要求,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向纵深发展,把服务触角和着力点延伸到最基层,全面夯实法律服务的基层基础。坚持以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建设为突破,加快推进保障有力、管理规范、运行高效、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走出了一条实体与网络、线下与线上对接互通、有机融合的公共法律服务模式。年初,按照省政府、市政府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安排部署,坚持从基层实际需求出发,深入调研论证,健全完善制度,选优配强人员,搭建高效平台,多措并举,狠抓落实,全面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经费保障,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基层稳则全局稳,基础工作的扎实与否事关全局工作的开展,我市于5月份召开“全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调度会”,9月份,又专门召开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推进会,进一步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力度,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机制,逐步形成齐抓共管、协作配合的良好工作格局。制订了公共法律服务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明确体系建设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要求、主体责任、保障机制等。建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科学合理设置考核指标,建立服务质量考核评价机制,严格考核奖惩。不断争取财政保障支持,与市财政局联合转发了《山东省“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补助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所需的基础设施、信息系统建设以及工作经费等列入了市级财政预算,加大对法律援助、公益性法律服务、法治宣传、人民调解、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等公共法律服务项目的财政支持力度。

  二、优化选人机制,注重队伍建设,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提供综合人才保障

  按照“市招、镇聘、村用”原则,采取个人自愿、单位推荐、组织审核相统一,全面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同时,结合我市配备“村居司法行政协理员”和“村级法治副主任”的成熟经验,坚持熟悉基层群众工作、具有法律专业特长、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的标准,整合法官、检察官、公安干警、司法行政干警、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组建了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素质过硬、结构合理的综合性公共法律服务队伍。推动区(市)、镇(街)公共法律服务管理机关建设,按照实战化要求,把更多力量推向一线窗口,推向村(居)基层,集聚到服务中心和服务站点,实现前台综合服务与后台专业服务有机结合。引导青年律师等法律服务人员积极参与法律援助、法治宣传等公共法律服务。动员广大法律服务人员、法学专家、国家公职人员特别是政法机关干部等免费为基层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吸收退休警官、检察官、法官以及法学院系的在校大学生,组建一支来源广泛、素质较好的志愿者队伍。

  三、紧贴基层需求,细化工作内容,全面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各项工作任务

  按要求,全市村(社区)法律顾问担负起村(社区)法律事务的指导员、法律知识的宣传员、矛盾纠纷的调解员、法律诉求的引导员、社情民意的信息员、基层法治的参与员“六大员”职责,规定村(社区)法律顾问每月至少到每个村(社区)累计服务8小时,每季度至少举办1次法治讲座,法律顾问所在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每年至少组织1次大型法律服务进村(社区)活动。重点收集整理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或大规模上访事件的矛盾纠纷信息,及时上报,为各级掌控社会矛盾动态提供参考;对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或涉及村(社区)“两委”、群众重大利益的事情,及时逐级上报到司法局和当地政府,并提出法律意见,做到一村(社区)一卷、一事一记、一次一记,工作台账作为年度工作评估的重要依据。

  四、围绕建章立制,深化监督管理,不断健全完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工作机制

  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在全市工作稳步推进的基础上,各区(市)相继制定出台村(社区)法律顾问基本行为准则、配置和选派、任务职责等工作制度,明确区(市)司法局、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的职责任务。建立完善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及时通报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健全完善考评监督机制,采用分层管理、量化考评的模式,区司法局负责统筹、考核与评估,各司法所协助做好日常管理和监督指导工作。用市场机制激励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工作积极性,制定《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监督指导和检查评估规定》,年终通过对村(社区)干部与群众评价、工作日志、服务时间、工作信息报送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估,区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并与补助补贴发放相挂钩(优秀、良好档次,足额发放,其中优秀档次给予表彰奖励;合格档次,按70%发放;不合格档次,取消其续签协议资格,并按50%发放),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不予以发放补贴,并追究其责任。

  五、搭建高效平台,拓展服务空间,不断提升一村(社区)一法律顾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为有效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引领作用,根据工作实际,积极运用互联网和现代通讯技术,在区、镇街、村(社区)建立了三级微信工作群,搭建起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的“前沿阵地”。村(社区)法律顾问可以在区(市)、镇街工作群交流工作经验、疑难集体会诊、共享信息资源、掌握工作动态,广大群众还可以通过扫描二维码或通过添加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微信号加入村级微信群寻求帮助,不仅集中了优势资源,节约了服务成本,更拓展了服务空间。同时,滕州市充分发挥“两代表一委员”“政法四老”“基层五老”“社会名人”等社会资源优势,组建了“家伟”“德涛”“光耀”“巾帼”“凤英”等17个品牌调解工作室,实现了“小矛盾不出村居单位)、大矛盾不出镇街部门)、矛盾不上交的目标。市中区依托全区现有的57个农村法律工作室和43个社区律师会客厅,积极将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制度职能优势与律师会客厅(法律工作室)的实体平台优势进行充分整合,变送法“进”基层为法律“驻”基层,为广大法律顾问有效开展法律咨询、法律宣传、矛盾化解等活动搭建高效平台,打通法律服务基层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截至目前,全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协助起草审订村规民约等文件481件,代为起草修改法律文书1462件,为项目合同、重大决策等提供法律意见366件,为村(社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15646人次,协助群众办理法律援助276件,参与代理案件168件,调解矛盾纠纷770起,其中,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或信访积案87起,较好满足了广大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