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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枣政复终字〔2025〕082号)
发布时间:2025-12-09
  

枣庄市人民政府

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枣政复终字2025082

申请人:李**

     被申请人:枣庄市邮政管理局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超期未作出行政行为不服,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请求确认违法

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第()项之规定,决定终止行政复议。

2025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