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枣庄市司法局! 简体 繁体 无障碍
网站首页 依法治市 司法行政 法律服务 政务服务 信息公开 专题专栏 互动交流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司法行政 > 复议应诉 > 决定书公开
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枣政复决字〔2021〕039号)
发布时间:2021-09-03
  

申请人:王**

被申请人: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不服,提出复议申请,请求确认被申请人未依法受理答复投诉举报的行为违法,并责令被申请人依法受理并限期答复。

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决定终止行政复议。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