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枣庄市司法局! 简体 繁体 无障碍
网站首页 依法治市 司法行政 法律服务 政务服务 信息公开 专题专栏 互动交流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司法行政 > 复议应诉 > 决定书公开
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枣政复终字〔2020〕072号)
发布时间:2020-09-01
  

 

枣 庄 市 人 民 政 府

 

行 政 复 议 终 止 决 定 书

 

枣政复终字〔2020072

 

申请人:孙某某

被申请人: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作出的《关于****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决定》(市中政房征字〔2020〕2号,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

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决定终止行政复议。

 

 

            2020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