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耀宇:
您不服山亭区人民政府作出的山政复不字〔2026〕093、095号《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提出的行政复议监督申请,不服市中区人民政府作出的市中政复不字〔2026〕028号《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提出的行政复议监督申请,本机关依法分别予以受理,行政复议案号分别为枣政复监〔2026〕28、29、30号,上述案件已审理终结。因邮寄被退回,多次联系电话无法接通,现向您公告送达枣政复监告字〔2026〕28、29、30号《行政复议监督告知书》。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上述《行政复议监督告知书》已送达。
枣庄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2026年10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