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志续:
您不服山亭区人民政府作出的山政复不字〔2026]094号《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提出的行政复议监督申请,本机关依法分别予以受理,行政复议监督案号为枣政复监告字〔2026〕026号,上述案件已审理终结。因邮寄被退回,多次联系电话无法接通,现向您公告送达枣政复监告字〔2026〕026号《行政复议监督告知书》。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上述《行政复议监督告知书》已送达。
枣庄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202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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