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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申请人武德法送达行政复议决定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24
  

关于向申请人武德法送达行政复议决定书的公告

武德法:

你因不服枣庄市公安局台儿庄分局作出的台公(泥)行罚决字[2023]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向本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于2023年11月14日作出枣政复决字[2023]210号《行政复议决定书》,并于当日向邮寄送达,EMS单号为1067060293635,因收件人电话无法接通,该邮件于11月24日被退回。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枣政复决字[2023]210号《行政复议决定书》。你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枣庄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地址:新城武夷山路1379号市司法局办公大楼716室,电话:0632-8269366)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如你不服该行政复议决定,可在行政复议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枣庄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2023年11月24日


附件:
230号武德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