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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制办成功调解一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颁发争议案件
发布时间:2018-08-28
  

        今年2月,市法制办接到申请人山亭区北庄镇焦山村村民王立明的复议申请书,请求市政府撤销山亭区政府给第三人王文仁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因该案涉及农村承包土地争议,牵扯百姓的切身利益,办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指派专人快速办理。为查明案情,彻底解决争议,由分管副主任带队采取到涉案地块现场实地调查、询问山亭区北庄镇经管站和部分村干部及村民等知情人、查阅调取土地承包登记簿等登记档案,在掌握了第一手材料的基础上,当天下午在山亭区北庄镇人民政府举行听证会,最终三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十年之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案件得以圆满化解。

      (一)基本情况 2018年1月11日,申请人王立明到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称被申请人山亭区人民政府向第三人王文仁颁发的证号为370406104218000109J《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错误,将其承包土地全部登记在第三人王文仁的上述证书之中,侵犯了其合法权益,请求予以撤销。

        经查:1998年8月31日,申请人王立明与山亭区北庄镇焦山村委会于签订了《山东省农村集体耕地承包合同书》(合同编号:0610051),该村委会将2.6亩的土地发包给申请人,承包期限30年,自1998年8月30日至2028年8月29日。2015年3月20日,申请人持上述合同书向镇经管申请领证,于同年3月30日,山亭区人民政府向申请人颁发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2015年3月20日,第三人王文仁与与山亭区北庄镇焦山村委会,签订《枣庄市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书》,承包期限30年,并向第三人王文仁颁发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该证的土地与申请人证书登记的土地部分重合。

        另查明,申请人王立明全家因长年在外做生意不想再种地,便于 1998年5月16日,在时任村会计王广居家中,由其本人口述,王广居代笔书写一份证明,证明内容为申请人将家庭三口人的承包土地交给第三人王文仁种植,承包土地的三提五统、承包金和义务工全部由第三人王文仁承担,申请人王立明不再承担,申请人签名捺印后并将证明交给第三人王文仁。此后,第三人王文仁种植上述地块并承担全部义务至今。期间该村又调整过土地,王文仁因种植土地太多,把部分土地退给该村,含王立明的部分地块。2006年1月1日国家取消了农业税后,申请人回村想要回交给王文仁种植的土地,王文仁因把自己的孬地和王立明的部分交给村里,仅种植4口人的口粮田,不愿退还,矛盾由此产生。

        由于该案存在“一地二主”,“一地两证”的情况,按法律规定可以把申请人和第三人两人的经营权证全部撤销,这样办案最为简单,但是不能解决“这块土地到底是谁的” ?办案人员全面落实复议为民的职业要求,必须下大力气,查清事实,为百姓解决实际问题。

      (二)主要做法

        一是现场查看。3月6日上午8时,办案人员前往山亭区北庄镇洪门村委会,和现任村干部初步了解当年分地知情人或经办人,但是由于距今30余年,知道案涉土地承包情况的村干部以及有关村民已去世或无法联系,经多方查找,找到了当时的村会计王广居,在82岁原村会计的带领下实地查看4块个争议地块,由于都是山地,几个地块距离较远,历时2个小时,逐一查看了争议地块,基本弄清了争议地块的位置、亩数、四至及部分地块与其他村民更换的情况。在走访询问经管站长、82岁老村支书和有关村民并分别记笔录,初步掌握争议土地的位置、亩数和四至等情况。

        二是调查询问。当即询问了本村3名知情人,固定了证人证言。调查了现任村干部对申请人、第三人给双方做工作的情况,双方的态度如何?有无调解的可能?并询问了经管站有关工作人员。

        三是查阅档案。在镇经管档案全面查看了申请人与第三人争议地块的档案,由于所处时代的限制,30年前我国法制并不健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意识不强,土地承包流转的要求不严格,程序不规范,相关原始资料村里未予保留,经管站的档案材料收集不完整,进一步加剧了查清案件事实的难度。分析了档案记载与实际地块不完全相的原因。

        四是听证审理。下午2点在北庄镇政府举行听证会,在申请人王立明、被申请人山亭区政府、第三人王文仁等三方及代理人到场的情况公开听证审理,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经过近5个小时的举证、质证和辩论,基本查清了案件事实,弄清了争论的焦点。

        五是适时调解。听证期间,三方当事人情绪激动,寸步不让,态度非常强硬,但是在主持人的客观公正、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开导下,态度有所缓解,办案人员趁热打铁分头同时进行调解,办案人员用老百姓听得懂的语言分析利弊,苦口婆心,反复劝导,最后当事人承认各自或多或少存有过错,愿意各退一步,接受调解处理。当晚7时,三方当事当场达成调解协议,王立明与王文仁叔侄握手言和,重归于好,十年的土地纠纷一天内得到了解决,王立明十分感动连声向办案人员道谢,并当场撤回了复议申请。3月22日上午年近70岁的申请人王立明专程给市法制办送来锦旗,对复议工作人员公平公正、复议为民、真心为民办实事,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