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复议功能 护航重大工程 ——市法制办成功协调办结一起征地补偿行政复议案件
近日,省政府依法做出行政复议决定,维持市政府作出的《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庄里水库工程山亭区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实施方案〉的批复》(枣政办字〔2015〕75号)。该决定不仅稳定了库区移民的情绪,保障了库区征地拆迁、移民安置和重大水利工程的顺利推进,而且有力维护了市政府的权威,保障了全市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2017年2月21日,申请人童德法对被申请人市政府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向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请求确认补偿安置方案批复违法并予以撤销。省政府依法受理后,要求我市在法定期限内依法答复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因该项目属于国务院确定的重大水利工程,投资数额大,征地范围广,涉及群众多,利益关系复杂。如果案件被撤销或确认违法,将会导致库区征迁工作陷入被动,影响庄里水库工程建设的顺利推进。为此,市法制办高度重视,采取扎实有效措施,积极应对,妥善化解,实现了案件办理政治效果、经济效果和法律效果的高度统一。
一是成立办案小组,明确任务分工。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由市法制办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市法制办分管负责人、山亭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和区委常委、统战部长为副组长,市法制办复议应诉科负责人、山亭区国土资源分局负责人、山亭区法制办主要负责人和山城街道党工委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办案小组,及时召开紧急会议,明确收集证据材料、提交复议答复和参与听证论证等工作任务分工,各负其责,合力而为,保证了案件办理的协调性和高效性。
二是全面收集证据,按时提交答复。由于项目涉及21个自然村,移民1.2万人,征地13736亩,拆迁房屋42万平方米,因此,相关证据材料量大面广,内容繁杂。为全面客观收集、梳理和固定证据,及时有效举证,办案小组两次深入库区,整理征地公告、地上附着物清点确认和移民安置补偿协议等证据材料6000余份,并召开座谈会,从中对涉案证据进行甄别确认,为行政复议答复和听证质证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3月14日,办案小组召开第三次会议,论证涉案证据,研究答复意见。3月20日,我市向省政府提交《行政复议答复书》,从客观事实、法律规定、征收程序、安置政策、费用管理和风险防控等六个方面,提交证据材料,阐述答辩意见,充分证明市政府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三是主动对接协调,争取最大支持。为确保案件胜诉和重大项目顺利推进,市法制办主要负责人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对案件办理提出明确要求,多次调度办理情况,并带领办案小组相关人员,两次赴省法制办进行专题汇报,争取省法制办领导的充分理解和最大支持。省法制办站在全局高度,从实际出发,认真研究案情材料,针对事实认定、行政程序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召开案件审理会议进行全面审理,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前提下,依法、公正的做出了有利于我市的行政复议决定。
本案是发挥行政复议定纷止争功能,化解行政争议、服务全市经济发展的又一成功案例,也充分体现了省法制办对我市工作的大力支持。同时,案件也给依法行政工作带来了诸多启示:
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行政复议工作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行政复议机关以体制改革为突破口,以规范化建设为着力点,积极推进工作创新。全面完成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集中行政复议权,建立市、区(市)两级行政复议体制,实现案件“集中受理、集中审查、集中决定”。坚持“便民、利民、为民”原则,将行政复议工作向基层延伸,在全市建立联系点263个,聘任联络员275名,构筑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工作格局。实施“阳光复议”工程,推进规范化建设,高标准设置办案场所,实现一站式管理,流程化服务。实践证明,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为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群众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年均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约220件,主要涉及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治安交通、房屋征收和人社保障等领域的行政处罚、行政征收、信息公开、行政不作为等重点案件,对此,全市行政复议机关坚持高点站位,敢于“亮剑”,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服务中心为主线,妥善平衡利益,公正作出裁决,特别是对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疑难复杂案件,提前介入,积极协调,妥善化解,最大限度支持和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最大限度服务社会和谐稳定,最大限度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同时也要看到,我市行政复议工作还存在亟需补足的短板,主要表现在:工作发展不平衡;因行政行为不规范导致的案件呈上升趋势;行政复议能力与形势任务不相适应,有些地方机构不健全、队伍力量偏弱的现状并未改变;办案场所不规范、专业化程度不高等,已经成为制约行政复议作用充分发挥的重要因素。对此,各级各部门应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是推进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要求“健全依法决策机制”,“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这是党着眼于新形势下推进依法治国的新特点,对法治政府建设提出的新要求。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将依法决策纳入法治化轨道,制定出台《枣庄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规范决策行为,约束行政权力,提高了决策质量。但也要看到,目前,违法决策、专断决策、拍脑袋决策在个别地方和部门还不同程度存在,潜藏着较高的行政管理风险,因此,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迫在眉睫。要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参与制度和行政机关内部合法性审查制度,推动决策公开、透明。要加快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评估制度,将风险评估纳入决策程序,确保风险防范、化解和处置走在决策之前。要加强行政机关重大决策执行情况绩效管理,坚持有错必究、有责必问,让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真正落地生根。要坚持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到行政决策全过程,实现依法决策。
三是严格规范是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重要遵循。近年来,随着我市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对土地的需求与日俱增。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征地政策,有效保障了经济社会发展的用地需求。同时也要看到,部分地方和单位仍然存在征地程序执行不规范、补偿安置和社会保障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引发了大量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市政府因土地纠纷而被诉至法院的案件逐年增多,且大部分涉及群体性利益,法律关系复杂。很多案件经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一审、二审后,并没有案结事了,当事人会选择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继续维权,既增加了行政管理成本,也带来了诸多不稳定因素,因此,严格依法规范征地管理工作势在必行。各级各有关部门应认真履行征地工作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依法有序开展征地工作。要严格规范征地程序,做好征地公告和清点确认工作,及时采集现场信息并留存归档。要落实好征地补偿安置政策,完善征地补偿标准调整机制,多途径安置被征地群众,加强对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的管理,确保合法合规、公平合理、公开透明。要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综合运用听证、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多种方式,依法、及时处理征地补偿安置争议,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下一步,市法制办将在认真总结办案经验的基础上,以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价值功能,全力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助力献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