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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两学一做” 推进复议为民
发布时间:2016-06-27
  

        6月22日,市法制办在山亭区召开听证会,公开听证审理李本海复议山亭区政府土地登记一案。

       听证会严格依据行政复议案件听证程序规定举行。由听证主持人、申请人、被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和旁听群众等共计15人参加,分别按照申请人陈述请求和理由、被申请人陈述答辩意见、双方质证、焦点问题辩论和最后陈述五个步骤进行。听证会结束后,双方对听证笔录进行核对并签字。通过行政听证程序,在行政主体与相对人之间架构起一个沟通与合作、引导与接受的空间,行政过程的公开性、透明度得以增加,相对人的权益得到了有效保障,政府的声誉得到了提高。

       听证会是落实市法制办“提质、增效、创新”工作要求的具体体现。改变了以往就材料审材料的书面审理方式,采取双方“面对面”质证辩论的方式,有利于全面查清事实,提高案件审理质量。同时,考虑到申请人路途遥远,交通不便,本着“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的工作理念,创新案件审理方式,将听证会现场安排在申请人驻地,最大限度的节约申请人的复议成本,最大限度的减少申请人诉累,提高了工作效率,彰显了复议便民利民的工作宗旨,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听证会也是践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举措。当前,市法制办正在按照市委的部署和要求,在全体党员中积极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打牢“学”这个基础,锤炼坚强党性,突出“做”这个关键,自觉践行“四讲四有”,体现“促”这个目的,实现学习教育与政府法制工作两手抓、两不误,相互促进,同频共振。此次听证会,正是解决政府法制工作“怎么想、怎么看、怎么干”的有益探索,也是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效的一次检验。

       下一步,市法制办将多措并举,以严的精神和实的作风,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做好学习教育与创新开展政府法制工作相结合这篇文章,切实将学习教育成效转化为推动政府法制工作“提质、增效、创新”的强大动力,为建设自然生态、宜居宜业的新枣庄提供坚实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