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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司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2023年度第三次集体学习
发布时间:2023-03-29
  

328日下午,中共枣庄市司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2023年第3次集体学习,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市全过程”为主题开展学习研讨。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对本次学习安排了列席旁听,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副书记孟雯、宣传部副部长刘凡到会指导。

会上,邀请中共枣庄市委讲师团米恒教授作《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专题辅导报告,报告围绕“指明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方向、明确全面依法治国基本要求、提出全面依法治国关键点”三个方面进行展开。参学人员纷纷表示,报告主题鲜明、内涵深刻,形象生动,清晰全面,讲解透彻,对于如何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廖华原文领学《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全体中心组成员结合工作实际,分别围绕主题进行了交流研讨。局党组书记、局长孙守春主持学习并作总结讲话。

会议指出,要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做好法治建设的政治责任感。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要从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把牢法治建设正确方向,全面准确学习领会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自觉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

会议强调,要深刻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水平。要持续精准发力,抓好中央“一规划两纲要”及省市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的贯彻落实,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推动全面依法治市向纵深推进。要加强基层法治建设、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充分运用述职述法、法治调研、法治督察、年终考核等措施,加强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动态跟踪和过程评价,最大程度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会议要求,要精准围绕全市中心大局,提高助力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加强整体谋划,强化统筹协调,进一步找准着力点、结合点、突破点,以系统观念统筹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各环节。要科学安排立法项目,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工作。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合同法制审核,为打造法治政府建设“法治围栏”。要持续加大执法监督和法治调研工作力度。要深入实施“八五”普法依法治理,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要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推进矛盾调解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科学防范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要提升监管改造和矫正戒治质量,守住特殊场所安全底线。要加大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工作品牌建设,创新创造新经验新做法,助力营商环境建设。

孟雯对本次集中学习表示充分肯定。认为市司法局党组对中心组学习高度重视,主题突出、内容丰富、严格规范,安排紧凑,主题发言准备充分,整体学习质效较高。特别是结合辅导讲座进行集体学习,形式新颖灵活,学习氛围浓厚,并就列席旁听的情况和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关于抓好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要求,提出四点意见。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凝心聚力抓好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持之以恒开展理论学习,不断强化理论武装,发挥好“关键少数”作用。二要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开展学习,促推中心组学习规范化、制度化,坚持在读原著上用心、集中学上发力、广泛学上创新。三要严格遵守理论学习中心组各项制度,保证学习成效,落实好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建立完善年度学习档案,切实保证集体学习研讨的时间和质量。四要注重学用结合,完善学习方法,开展调查研究、专题讲座、辅导报告,拓宽学习渠道,增强学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