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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动态】枣庄“八五”普法扬帆起航!枣庄市第十五次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暨宪法宣传周启动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21-12-04
  

12月3日,枣庄市第十五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暨2021年宪法宣传周启动会议在市政大厦召开。会议贯彻落实中央部署和省委、市委有关普法工作的要求,总结全市“七五”普法工作,全面部署“八五”普法、宪法宣传周和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月工作。枣庄市“八五”普法工作正式启动。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爱杰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霍媛媛主持会议,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宋丙干宣读《枣庄市2021年宪法宣传周、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

会议传达了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枣庄市委 枣庄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 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书面印发了《关于全市“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部分区(市)和市直部门作了交流发言和书面交流。

会议指出,要深刻领会新时期加强宪法宣传的时代价值。只有充分发挥宪法在中国特色法治体系中的领航导向作用,才能为推进更加全面的依法治市更加清晰明确的路径指引。要持续加大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普法宣传工作,能够切实增强干部群众的法治观念,培育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提升广大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化解矛盾、推动工作的能力,既能满足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需要,又能提升全社会法治素养。

会议强调,要精准把握“八五”普法需要关注的重点环节。完善普法宣传工作机制,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八五”普法规划要求,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守法普法特别是宪法宣传工作纳入区(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和市直部门绩效考核,不断夯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抓好“关键少数”和“关键群体”,抓好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村居民等四类重点人群的法治教育工程。要把宪法学习宣传摆在重要位置,持续推动宪法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乡村、进企业、进单位,让宪法精神深入人心。要坚持把普法宣传融入立法、执法、司法、服务各个环节,充分利用各级各类普法网站、新媒体等普法宣传渠道,强化普法宣传在法治枣庄建设的核心导向作用。要加强法治文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市、区(市)、镇(街)、村(社区)四级法治文化阵地的规范化管理和使用,加强普法“云平台”和“大数据”的建设应用,积极推进全市“智慧普法”平台建设,不断提升宪法宣传的精准性、趣味性和参与度。

各区(市)党委宣传部部长、依法治区(市)办主任、分管副区(市)长、司法局局长;枣庄高新区党工委分管负责人,党群工作部、政法委主要负责人;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大企业分管负责人,等150余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