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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获评“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发布时间:2022-07-18
  

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司法部联合表彰决了全国司法行政系统297个“先进集体”、347名“先进工作者”和146名“劳动模范”称号。其中,枣庄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被授予“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近年来,枣庄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一个支部一个堡垒、一名党员一面旗帜”的要求,加强党建引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干部职工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具有较强的干事创业凝聚力和战斗力。

强化普法依法治理,提升群众法律素质

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年度普法工作的首要任务,作为增强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的首要内容。组织开展年度国家工作人员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普法考试,全市31655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优秀率超过92.3%。去年以来先后围绕村级“两委”换届、国家安全教育日、乡村振兴、民法典颁布一周年、国家宪法日等在全市组织6次专项法治宣传活动,用实际行动拉近了老百姓与法律之间的距离。

组建“民法典百人宣讲团”,走进机关、企业等单位开展民法典宣讲200余场次,进一步推动《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制作“法治枣庄”动漫人物形象和法治动漫小视频,不断丰富普法宣传形式与载体。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大力培育农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队伍,发挥其在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提高农民法治素养、维护农民合法权益、预防和化解农村社会矛盾、促进“三治融合”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强化法律援助,切实维护社会困难群体合法权益

以开展“阳光法援·拓展工程”为契机,大力整合法律服务资源,促进区域发展平衡,受理刑事案件同比提升40%;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工作,将涉农涉法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做好涉农维权工作。2021年共受理法援案件780件,为受援人免除法律服务费及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达1071.704万元。

新设驻武警枣庄支队法律援助工作站和驻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法律援助工作站,进一步健全完善市级军地法律援助网络。比照“110”的运作模式,通过扩大装机容量、增设服务项目等,把“12348”法律服务热线整体搬迁到枣庄市市民中心公共法律服务窗口,设立4个接线席位,安排律师轮流值班,形成了集法律咨询、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监督回访等功能于一体的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2021年,共受理各类咨询电话或来访咨询达12551件(次)。

推进全市“质量法援、便民法援、智慧法援、均衡法援、社会法援”五个内涵建设,为法律援助植入互联网基因,扩大了法律援助覆盖面和升级法律援助工作模式,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和援助律师少跑腿”的目标。网上受理、指派案件达378件,占全年案件的60.9%。

强化政府法律顾问,推进非诉矛盾化解

积极推进党政一体法律顾问发挥作用。充分发挥法律顾问重大决策“智囊团”、经济发展“推进器”和社会稳定“压舱石”的智慧外脑作用,共组织180余人次法律顾问为党委政府、市直各部门及人民团体办理涉法事务170余件,涉及政府立法、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诉讼案件代理、法律咨询等,为法治政府建设,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做出了积极地贡献。

全力打造非诉讼纠纷化解的高速公路网。本着“诉源早治、定纷止争”工作思路,整合多方资源,依托现代网络技术,通过高标准建设枣庄市非诉讼纠纷化解服务智慧平台,全力打造非诉讼纠纷化解服务的高速公路网。工作中注重发动多(N)行业参与、加强4个非诉实体建设、健全5项机制、完善6项制度,形成非诉纠纷化解“N+456”模式,探索出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新路径。枣庄非诉系统运行以来,提供各类法律咨询12370次,化解各类纠纷20745起,预防矛盾1406起,全市各类信访案件同比下降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