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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横结合 融会贯通枣庄市全力打造非诉纠纷解决“N+456”模式
发布时间:2020-11-13
  
【法治创新】纵横结合  融会贯通枣庄市全力打造非诉纠纷解决“N+456”模式

近年来,枣庄市司法局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论述,针对社会诉求多元化、社会分工更精细的实际情况,努力协调,加强合作,积极构建非诉纠纷多元化解体系,汇集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到非诉纠纷化解工作中去。工作中注重发动多(N)行业参与、加强4个非诉实体建设、健全5项机制、完善6项制度,形成非诉纠纷化解“N+456”模式,探索出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新路径。

织密调解网格,为非诉纠纷化解提供组织支持

坚持“纵向+横向”联通,深入推进非诉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在纵向上,依托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设在市委政法委),全市目前形成了区(市)有矛盾纠纷调处中心、镇街有人民调解委员会、村居有基层调委会的四级调解网络;在横向上,在市妇联、市工商联、市市场监管、市法院、市公安局、市信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保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民政、市人社等部门普遍建立调解组织,形成了大调解组织网络体系。横向上,坚持高起点谋划、系统化运作、实体化建设,着力打造了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信访、仲裁相融合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市委政法委牵头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出台了诉源治理、公调对接、检调对接、访调对接等相关意见和办法,实现了调解、诉讼、信访、仲裁、行政复议等多种纠纷解决方式的有机衔接。目前,全市共有调委会2655个,其中村(居)调委会2494个,乡镇调委会43个,街道调委会17个,企事业调委会9个,各类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92个。调解员总数8184人,专职调解员2002人,其中政府购买服务人数395人,各区(市)成立医患纠纷、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劳动纠纷等专业性调解组织55个,做到了“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哪里有矛盾纠纷,哪里就有调解工作”。

【法治创新】纵横结合  融会贯通枣庄市全力打造非诉纠纷解决“N+456”模式

建好“四个实体”,为非诉纠纷解决供给实体支撑

在枣庄市市民中心设立市级非诉讼纠纷化解服务中心,在试点区(市)、镇(街)设立非诉讼服务站、点,根据需要在市、区(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及在矛盾纠纷高发、多发领域的行政部门建立“非诉讼服务中心分中心(站)”。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引导分流岗、调解处置岗、综合岗,作为非诉讼纠纷案件一站式受理平台,根据当事人法律服务需求,进行分流、指派、化解,实现“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流转办”。市、区(市)两级非诉讼服务中心(站),主要受理、协调化解本辖区内重大疑难矛盾纠纷。镇(街)非诉讼服务中心,主要受理、协调化解本辖区的矛盾纠纷,指导乡、村级人民调解组织,通过非诉讼纠纷化解工作宣传法律和政策等,及时向上级汇报纠纷化解情况;做好纠纷预警工作,及时排查各类矛盾纠纷。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和相关行政机关调解组织认为适宜非诉讼途径解决的纠纷,通过委派、指派、转送等方式移交“非诉讼服务中心分中心”,对接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律师调解、公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仲裁等非诉讼纠纷化解方式。同时,建设非诉讼服务信息化平台,构建起了“线上+线下”的非诉讼分流、办理、数据“三大中心”平台架构。

健全五项机制,为非诉纠纷解决注入生机活力

建立了预防化解机制,坚持预防与化解并重、排查与调处并行,注重非诉纠纷排查梳理工作,从源头上减少争议的发生;做好有机衔接机制,协调政府职能部门特别是行政执法任务较重的单位,按照“整合资源、整体联动”的要求,建立起衔接配合、相互融合的工作机制,实现了工作联动优势互补;加强社会参与机制,注重发挥基层组织和相关行业协会在调解工作中的作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非诉纠纷化解工作,以解决调解力量不足、调解中立性不够等问题;完善信息管理机制,整合各类信息平台数据,规范数据统计标准,实现了统计数据整体与分项的有机结合,形成了“集约化”非诉纠纷化解数字合力;健全矛盾纠纷预警研判机制,建立健全定期与不定期、综合研判与重点研判相结合的矛盾纠纷分析研判机制。非诉讼纠纷化解各平台和组织机构坚持定期召开矛盾纠纷分析研判会议,研究分析本辖区、本行业、本领域矛盾纠纷形势,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工作对策和意见,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完善六项制度,为非诉纠纷解决有序开展提供了规范

结合实际,修订《枣庄市关于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意见》,从重要意义、总体要求、工作任务、工作机制、保障措施等五个方面,明确了推进调解工作的路线图和时间表。重新修订完善了《关于加强诉调对接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访调对接工作的意见》,与市工商业联合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企业产权纠纷调解协调机制的意见》,与市妇联联合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婚恋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的指导意见》,并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出台了“健全完善非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矛盾预防排查、非诉服务清单、司法确认程序等制度。引导试点地区围绕中心建设、服务流程、岗位职能等重点环节,建立务实管用的制度规范。滕州市坚持以标准化引领,制定市镇村非诉中心建设等多项标准,推动工作实现规范化专业化。

强化督导检查,为非诉纠纷解决加强了推力

保障非诉纠纷化解调解工作取得实效,必须发挥好督查考核的“风向标”、“指挥棒”作用,以督查力度有多大,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工作成效有多大。为确保各项部署要求落到实处,枣庄市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分解为可量化、可评价的阶段性目标,纳入法治建设年度监测评价的重要内容,运用法治督察、依法行政动态监控、法律实施效果评估等途径,加强对工作进展的动态跟踪和过程评价。对于人民调解工作,坚持定期开展常规督查,采取电脑随机抽取的方式,对相关镇街调委会进行督查;同时针对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组织专项督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督促整改。抓住今年调解工作纳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的契机,以考核内容为抓手,完善奖励惩处机制,对调解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调解工作落实不力而导致矛盾激化、造成严重后果的,注重运用通报、约谈等措施,督促抓好落实。同时,通过加强社会宣传和舆论引导,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知晓率、认同度,为非诉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创造良好社会环境,打造更多有特色效果好、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发挥示范、突破、引领作用,形成竞相发展、百花齐放的生动局面。今年以来,非诉讼化解率同比提升45%,信访总量下降12%,非诉讼纠纷化解带来的效果逐步显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