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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亭区司法局“四举措”服务重点项目建设
发布时间:2017-12-23
  

  山亭区司法局坚持服务中心、服务大局、服务发展,立足本职,开拓创新,扎实开展“四举措”服务重点项目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开展“普法先行”,为重点项目建设营造浓厚法治环境。随着全区经济发展进程的加快,庄里水库、枣庄机场、S343省道、翔宇中学等重点项目的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相继进行,为有效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保护合法性施工,营造和谐经济发展环境,该局开展了“服务重点项目,普法先行”系列法治宣传活动。司法行政党员干部、普法志愿者队伍采取在重点项目区域设立宣传点、刷写法治文化墙、制作法治宣传展板以及进村入户等形式重点宣传常见的诸多问题。今年来,共组织开展服务重点项目法治宣传活动20余场次,发放宣传单10000余份,切实提高了征迁干部依法行政能力,提高了群众依法维权的法律意识。

  二、“提前摸排”,努力消除重点项目建设中的不稳定因素。成立了重点项目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领导小组,该小组成员涉及10个司法所,由局分管领导负责。由重点项目建设所在地司法所牵头,组织片区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深入现场,重点围绕征地拆迁安置过程,对发现的矛盾纠纷及时介入、有效处置、妥善化解。今年以来,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调解各类纠纷587件,调解率、调解成功率分别达100%、98%,有效维护了全区社会治安的稳定。

  三、“公证介入”,促进重点项目建设中涉及的利益问题公开透明。组织公证员对重点项目建设中涉及的征地拆迁证据保全、征地安置补偿费用及费用发放等问题进行现场监督公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今年来先后派出公证员介入庄里水库征迁、禁养区内养殖场的拆除、翔宇中学搬迁户安置补偿费用的发放等相关公证工作206件,为有效预防纠纷、减少诉讼,固定相关证据提供了保障。

  四、“律师参与”,引导重点项目建设依法依规顺利实施。重点推进了单位、企业以及村(居)聘请法律顾问工作。截至目前,共向276个行政村(社区)、6个重点区直单位、10个乡镇、2个重点项目派驻了法律顾问,全面参与重点项目建设土地确权、征收、补偿、招投标和法律顾问工作,提供风险评估、合同审核、纠纷防范化解等法律服务,及时为重点工程周边群众解疑释惑,并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提供法律援助,畅通困难群众依法维权渠道,解除其后顾之忧。今年来全区法律顾问共为村居提供法律意见16条,制定审查修改合同21条,为各村居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380余次,提供法律援助68起,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