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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推进会召开
发布时间:2017-12-12
  

  12月8日下午,枣庄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推进会在市中区召开,枣庄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宋丙干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区(市)分管副区(市)长,司法局局长、分管副局长和基层科长参加会议。

  会议观摩了永安司法所、龙山路街办道南里社区、光明路街办雷村社区三个法律顾问工作现场,市中区和滕州市政府分别作了交流发言,传达了全省“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宋市长对我市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就下一步深入推进该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宋市长指出,目前,全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组织保障不断加强,选人用人更加科学,工作任务扎实推进。但是该项工作在推进过程中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工作开展不平衡,经费保障配套不到位,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没有真正发挥好法律顾问的服务作用。

  宋市长要求,要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责任感;要持续精准发力,积极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深入实施;要加强组织保障,确保“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取得实效。

  宋市长最后强调,“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是一项服务群众、造福社会的“民心工程”,是深入推进“平安枣庄”、“法治枣庄”建设的“品牌工程”。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行动起来,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不断推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再上新台阶!